第111章 谁说没有证据?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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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恍然大悟:雾草!一语惊醒梦中人!

  ……

  与此同时。

  东海市某派出所调解室内。

  双方吵得不可开交。

  雪妍负责抹眼泪和卖惨,贺有志是主力输出,旁边还有一男一女两个随行的主播辅助输出。

  对面,姜白以一敌众,丝毫不落下风。

  允姐和季小萌两人稳坐钓鱼台。

  贺有志咬死不和解,就是要送姜白进去。

  他所依据的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也就是说,只要雪妍的伤势达到轻伤标准,而且不谅解的话,姜白极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贺有志正是想通过这点,进一步给允姐施压,让她妥协。

  如果是一般人,或许还真就被唬住了。

  但不巧的是,姜白曾经跟罗大状深入探讨过“正当防卫”的事情,甚至已经聊到如何杀了人还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这样的高度。

  想吓唬姜白,显然是找错了对象。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姜白思路清晰,话语流利,“从现场视频中可以看到,雪妍正在对允姐实施不法侵害,请注意,她不是准备,也不是已经结束,而是正在实施!”

  “我因为制止她的不法侵害行为,而对她造成损害,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你放屁!”贺有志大吼道:“你一个大男人打了小姑娘,你还有理了?”

  “雪妍又不是要攻击你,你正当什么防卫啊你!”

  姜白微微一笑,不急不慢的说道:“《两高一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里面明确表示,依法维护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

  “有人面临不法侵害的时候,我就有义务见义勇为,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

  “这是国家赋予我的权利,也是国家鼓励的行为。”

  “怎么,贺总你要跟国家对着干?”

  贺有志顿时哑口无言了。

  旁边,负责调解的民警同志颇为意外的看了姜白一眼。

  他刚才说的那个指导意见,是前年发布的文件,在文件中明确指出,要依法维护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

  姜白高举“两高一部指导意见”这把宝剑,已经立于了不败之地。

  最终……

  民警同志拍板。

  双方互相道歉,这事儿就算了了。

  毕竟一方面来说,姜白确实是见义勇为,正当防卫,没有任何问题。

  另一方面来说,雪妍的伤势很轻微。

  虽然没有进行过专业的验伤,但说实话,就那么推搡一下想弄出个轻伤出来,也不容易。

  除非是倒霉到家,摔断了尾椎骨,那就另说了。

  双方虽然互相看不惯,但还是得做做样子,签了和解书,随后走出派出所。

  贺有志看着姜白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

  他冷笑道:“小子,算你运气好,不用坐牢,不过接下来你的日子也好过不到哪儿去。”

  “我都不用上网也知道,你肯定已经被骂成狗了!”

  姜白满脸的无所谓:“他们爱咋骂咋骂,我照样吃好喝好睡好,又不会少两块肉。”

  “哼!”

  贺有志冷哼一声,不再跟姜白说话,转而看向允姐。

  他真正的目标。

  “薛允儿,那小子的麻烦让他侥幸躲过去了,但是你呢?”

  “你知道现在网上有多少人在骂你吗?”

  贺有志一边说着,一边迈步走向允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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