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入室盗窃?不不不,这是入室抢劫!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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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尤前程,男……”

  “被告人尤前程系被害人所住小区‘天水香泉’的物业公司经理,他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三次切断被害人住户供电,其中最长一次持续时间三天,导致被害人冰箱内顶级食材尽数变质腐坏,且冰箱功能受损。”

  “司法鉴定报告显示,被害人因食材变质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为213677.50元,因冰箱受损而产生的折旧费,维修费,清洁费等经济损失为55000元,合计268677.50元。”

  “被告人为了毁灭证据,于x月x日深夜两点二十三分,潜入被告人家中……”

  “被发现后,双方发生冲突……”

  “……”

  “本院认为,被告人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数额巨大!”

  “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已经构成抢劫罪,且为入户抢劫,情形恶劣!”

  “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起公诉。”

  “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尤前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8万元。”

  “二、依法判令附带民事被告人尤前程,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造成其财产损失的赔偿金,共计268677.50元。”

  公诉人的诉讼请求,一点都没有夸大。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尤前程的桉子,不仅数额巨大,而且还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意图毁灭证据,肯定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而抢劫罪,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如果有某些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这里所说的“某些情形”,第一条就是“入户抢劫”!

  一个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一个十年以上。

  数罪并罚,再加上有犯罪前科……

  这些bu叠加起来,就算不是封顶刑期,也差不了多少。

  诉讼请求里的十七年,一点都不过分。

  甚至可以说,这已经是“手下留情”的结果了。

  如果狠一点,给他砸个二十年,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十七年!

  这个数字宛如一柄重锤,狠狠的敲击在尤前程的心口。

  他顿时脑子就嗡嗡的。

  张了张嘴。

  想说什么,却彷佛失声了一般,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急得都快哭了。

  但法庭上,根本没有人管他。

  公诉人坐下后,陈忠汉看向姜白,“请被害人陈述。”

  姜白起身,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口:“本人是天水香泉业主,被告人利用他物业经理的身份,多次通过断电,减小水压等方式恶意报复我……”

  “导致本人存放于冰箱内,价值二十几万的食材全部变质……”

  “后,被告人深夜潜入本人家中,企图毁灭证据,被本人发现后,向本人实施了暴力行为……”

  “被告人的行为,严重威胁到本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侵犯了本人的人身自由权,财物所有权……”

  “请求法官阁下和各位陪审员,对被告从重判处!”

  说完后,向着法官方向深鞠一躬,缓缓落座。

  陈忠汉微微点头,看向被告席位。

  “请被告人陈述。”

  尤前程嘴唇颤抖了两下,终于艰难的发出了声音:“本人,认罪……”

  “本人对自己所犯罪行深感后悔,愿意积极赔偿损失……”

  “请求,法官大人,从轻发落……”

  听完了尤前程的陈述后。

  陈忠汉敲了下法槌,沉声道:“现在进入法庭辩论环节。”

  真正的重头戏开始了。

  这,也是决定尤前程最终刑期的关键!

  在尤前程充满期待的目光注视下,张伟缓缓站起身。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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