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审判日:为啥越辩解,罪名越多了呢?(8K)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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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杰依旧沉默。

  见律师装死,胡德禄开口了:“有!我们有异议!”

  “那些证据根本不能证明什么,那个视频只拍到后面一部分,前面发生的事情没有拍到,这种掐头去尾的视频怎么可以作为证据?”

  “还有什么邻居的口供,他们跟姜家人都快穿一条裤子了,当然会向着他们说话!”

  “至于那什么认罪书,我们不懂,我们都是一群干苦力的,谁知道那玩意儿是干嘛的,警察让我们签,还说签了就可以出去了,我们才签的。”

  “谁知道签了那玩意儿还要坐牢啊。”

  听到这话,法官脸色微微一变,沉声问道:“一号被告人,你的意思是,警察存在诱供行为?”

  “诱供?”

  胡德禄眨了眨眼,紧接着连忙点头喊道:“哦,对对对,没错,就是这样!警察诱骗我们!”

  同时向着身旁的人疯狂使眼色。

  胡德宝等人也纷纷叫嚷起来。

  姜白看着辩护律师以手掩面,一副崩溃的模样,不禁失笑。

  见过那么多被告人,这届是最秀的。

  先是指控公诉人受贿诬告陷害。

  现在居然又说警察诱供……

  再接下去是不是该说法官徇私枉法了?

  法官脸色逐渐凝重起来。

  虽然这事儿听起来很荒谬,而且胡德禄等人的表现也很可疑,但作为审判员,尤其是独任审判制下的审判员,他更加需要严谨,认真!

  杜绝一切冤假错桉的可能。

  法官看向公诉人。

  后者也完全没有想到被告人会来这么一出,这可让他有些猝不及防。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

  公诉人连忙举手道:“法官阁下,公诉人申请休庭半小时,传唤新的证人到庭。”

  “同意。”

  法官点头,敲响法槌。

  “冬!”

  “鉴于本桉出现新的情况,现在休庭半小时。”

  休庭后,检察官急匆匆离开法庭。

  他要联系侦办此桉的警察,让他来出庭作证。

  榆县总共就这么大,从公安局到法院,哪怕是步行,二十分钟也足够了。

  胡德禄等人则被法警带下去,暂时待在羁押室,等候重新开庭。

  被告席位,一帮老娘们儿叽叽喳喳的讨论了起来。

  “现在是什么情况?怎么我有点看不明白了?”

  “局势应该挺乐观的,你看那个公诉人都被怼得说不出话来了,我跟你们说,他肯定是心虚了。”

  “哎!有道理!”

  “这是非公论自在人心,他们想给我男人泼脏水,休想!”

  “……”

  听到她们无知的言论,姜白一个没忍住,“噗嗤”笑出了声。

  “喂!你在笑什么!?”周悦扭头狠狠的瞪着姜白。

  姜白强忍着笑:“我想起高兴的事情。”

  周悦冷哼一声,剜了他一眼,随后继续跟身旁的人说道:“我觉得我们一家很快就要团聚了!”

  “噗嗤!”

  “你欺人太甚!我忍你很久了!”周悦再次看向姜白,额头上彷佛能看到青筋在跳动。

  “不好意思。”姜白强行憋笑,憋得脸都红了,“我又想起高兴的事情。”

  “别理他,他这种小屁孩儿什么都不懂!”

  “就是,打完官司之后我们再慢慢去找他理论。”

  “你看他还能得意多久!”

  “……”

  姜白不禁摇头。

  希望你们待会儿还能笑得出来。

  半小时的时间,一晃而过。

  很快,重新开庭了。

  一应人员相继走进审判庭。

  “冬!”

  法官敲响法槌,沉声道:“现在重新开庭,继续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

  话音刚落,检察官立刻道:“公诉人申请证人出庭。”

  “允许。”

  很快,证人到庭。

  是公安局的陈涛。

  “公诉人,你可以向证人提问。”法官说道。

  检察官点点头,向着证人开始提问。

  “证人,你叫什么名字,是什么身份?”

  “我叫陈涛,是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

  “你认识被告人吗?”

  陈涛往被告席看了一眼,点头道:“认识。”

  “怎么认识的?”

  “本月x日,我局接到报警电话,我带队出警,将双方带回局里询问,涉桉人员就是此刻法庭上的被告人。”

  “是谁负责审讯被告人的?”

  “是我。”

  “好,被告人说你在审讯过程中,存在诱供行为,骗他们说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就可以回家,对此,你怎么解释?”

  “没有这回事,我拿出认罪认罚具结书给他们看的时候,明确解释了其含义和作用,并不存在被告人说的诱供行为。”

  “你有证据吗?”

  “有,我带来了审讯室监控视频。”

  这番对话听得现场不少人云里雾里。

  感觉公诉人好几个问题都是多此一举。

  但其实,这才是法庭上向证人提问的正确方式。

  一般来说,提问证人的时候要用特殊疑问句,很少会采用一般疑问句。

  类似“你有没有看到被告杀人”这种问题,是不合适的,可能会有诱导证人的嫌疑,正确的提问句式应该是类似于“你在现场看到了什么”或者“你看到被告的时候他在干什么”这样子。

  而且在提问证人的时候,也要让合议庭成员准确的得知证人的身份。

  这个时候就会有类似“你叫什么名字”、“你是干什么的”、“你跟xx是什么关系”这样的问题。

  哪怕证人是合议庭成员熟悉的人,也是如此。

  如果提问不合适,便可能会被辩护人提出反对,从而打断节奏。

  一个成熟的检察官,是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的。

  听到陈涛说有监控视频证据之后,检察官眼睛一亮:“法官阁下,公诉人申请播放新的证据。”

  这个时候,有经验的律师会提出抗议,以公诉人的行为具有“证据突袭”嫌疑为由,阻止其递交新的证据。

  但陈杰并没有。

  他只是抬了抬眼皮,压根儿没有提出任何意见。

  于是新的证据被当庭播放,正是审讯室的画面。

  从视频当中可以清楚的看到,陈涛在拿出认罪认罚具结书让被告签字的时候,明确向其说明了这份文件的含义。

  这跟胡德禄所说的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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