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追小偷追出事了!第2/4段
群里顿时就炸开了锅。
“十年半!我去,居然判了这么久!”
“我在庭审公开网看了这次的庭审直播,没想到胡凯都上法庭了,居然还是那么嘴硬,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感觉到丝毫的愧疚,冥顽不灵!这样的人,就活该有这种下场。”
“我也看直播了,不得不说,胡凯真是太秀了,居然能说出刑讯逼供这样的鬼话来,真当警察叔叔是陪他过家家呢?”
“别提了,我因为上班看庭审直播被老板抓到,被吊了一顿。”
“可问题是,胡凯进去了,他爸妈进去了,他们整个家族差不多都进去了,咱的钱咋要回来啊?”
“钱不重要,我对钱不感兴趣,我只对把人送进去感兴趣。”
“……”
群里一片叫好。
只能说,同学们苦胡凯久矣。
看到判决结果后,一个个都激动不已。
有时候即便是借出去钱不多,但偶尔某一天想起来,谁谁谁借了多少钱都这么多年了也不还……大好的心情可能瞬间就破坏了。
不过现在好了,欠钱不还的狗东西进去了,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就一个字,爽!
姜白坐进车里,正准备驱车回家。
看到群里有人对赔偿提出疑问,他便在群里解释了一下。
关于这一点,姜白特意请教过罗大状。
坐牢是承担刑事责任,而经济赔偿属于民事责任,当事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后,有民事赔偿的,还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
比如张三开车撞了人,叫嚷着宁愿坐牢也不愿意赔钱,不好意思,这种情况下,你既要坐牢,也得赔钱!
如果说真的无力承担民事赔偿,可以跟受害人协商分期偿还。
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这些,都是有法律依据可以作为支持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关于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有过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对执行方式也有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想人民法院神情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反正这钱肯定是能要回来的。
看到姜白的解释后,群里同学们都恍然大悟。
而姜白则开车回家,准备录制视频。
这次的桉件太“亲民”了,太典型了。
借钱不还的情况,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
有借有还也就算了,但俗话说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任何时代,任何地方,从来都不缺少借钱不还的垃圾人。
这期视频发出去,应该能引起极大的共鸣。
姜白在书房里简单布置了一下,面对镜头缓缓开口了:
“哈喽各位亲爱的观众老爷们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姜白。”
“相信大家看到标题后,不难猜到这期视频的主题。”
“很多人应该都遭遇过借钱不还的情况吧?亲朋好友张口借钱,你碍于关系不好拒绝,可这钱借出去容易,想要回来可就不一定那么容易了。”
“我最近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接着,姜白把胡凯跟自己借钱的情况大致说明了一下。
“本来我以为这就是普通的民间借贷行为,可是当胡某把我的联系方式拉黑之后,我感觉到不对劲了。”
“我请教了某位律师大牛,他跟我说,这不是借钱,可能已经涉嫌诈骗!”
“于是我立刻报警……”
重点来了。
虚构事实,多人,逾期不还,恶意抹黑,骗财骗色,借网贷……
这些关键词组成了一个让人看了就火大的故事。
而正是因为胡凯这一系列的骚操作,才使得原本一件普普通通的民事诉讼,上升到了刑事层面。
如果他只是跟一两个人借钱,哪怕是以虚构事实为理由,哪怕是逾期不还,也不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
可人数一旦多了,这性质就变了。
刑法中对诈骗罪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诈骗罪具有四个构成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去,应该能引起极大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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