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敲诈勒索案开庭:放飞自我的当事人(5K)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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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

  姜白远远的打量着书记员,微微皱了下眉。

  如果没记错的话,之前的书记员一直是个三十出头的男子,但这次却换成了不到三十岁的年轻女性。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等。

  大多数审判员和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的。

  所以……

  姜白目光一转。

  果然在陪审员席位看到了之前担任书记员的那个人。

  至于被顶替掉的那位陪审员……如果没想错的话,他的名字多半是——赵瑞。

  很快。

  法庭纪律宣读完毕,书记员开始核实到庭人员身份。

  接着便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沈天赐站起身,把案由大概叙述了一遍,接着说道:“本院认为,被告人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起公诉。”

  “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韩莉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二、刑事被告人曹丹彤因教唆犯罪,以相同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在敲诈勒索一案中,曹丹彤母女俩属于共同犯罪,检察院根据两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进行责任判定,确定了诉讼请求中的刑期。

  还是颇为合理的。

  起诉书宣读完毕之后,法官陈忠汉看向被告席位,开口问道:“被告人,公诉人方才所言,与你们收到的起诉状副本是否一致?”

  母女点头:“一致。”

  “对此,你们有什么意见?”陈忠汉问道。

  周超群连忙小声吩咐道:“韩小姐,千万记住我说的话,积极认罪,争取减刑!”

  然而,韩莉表示她有自己的想法。

  根本没有听从律师的吩咐,站起身便开始大声喊冤:“法官大人,我冤枉啊!”

  听到这话,周超群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开始怀疑人生了。

  为什么……

  为什么自己碰到的当事人都这么不听话!

  而韩莉还在继续:

  “我哥是被那个家伙害死的,虽然警方说什么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毕竟人都没了啊!我作为家属,找杀人凶手要点赔偿难道还不行吗?”

  “怎么说都是一条人命啊!”

  “都说杀人偿命啊,我都没让他偿命,只是要点赔偿,这有什么问题吗?”

  “……”

  韩莉完全把周超群的吩咐抛诸脑后了。

  她倒也不是什么都不懂。

  只是在龙城找了一圈找不到律师,最后落得只能申请法律援助的地步,心态早就崩了。

  贵的不一定是好的,但便宜的基本上没好货。

  更何况,法律援助律师还不是便宜那么简单,而是完全免费。

  韩莉怎么信得过?

  而这种怀疑的心态,在看到周超群如此年轻之后,更是被无限放大。

  于是她决定,要靠自己逆天改命!

  按照周超群的吩咐,今天在庭上要做的就是积极主动认罪认罚,争取减刑。

  可再怎么减刑,都意味着要坐牢。

  韩莉无法接受自己最好的几年在监狱里度过。

  自然要全力辩解。

  韩莉说完后,陈忠汉微微皱眉,看向曹丹彤:“二号被告人,你有什么想说的?”

  “法官大人,我也是冤枉的!”

  曹丹彤大声喊冤。

  “人们都说养儿防老养儿防老,我辛苦把儿女拉扯大,就快过上好日子了,可这个时候,我儿子被人害死了。”

  “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何等的人间惨剧!”

  “难道那个害死我儿子的人,不应该赔钱吗?”

  “难道我们作为家属,还不能问他要点钱了?”

  不愧是母女。

  曹丹彤也没有听从律师的吩咐,一开口就是拒绝认罪。

  常胜都看呆了。

  这可是他第一次正式上庭。

  常胜非常重视,接到案子后,连夜查询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制定辩护思路,优化诉讼策略。

  光笔记都记了好几页。

  比当年参加司法考试还重视。

  结果……

 &emsemsp; 只是在龙城找了一圈找不到律师,最后落得只能申请法律援助的地步,心态早就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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