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射雕英雄传》第1/2段
一场高中同学毕业聚会下来,不知道诞生多少个失恋者。
原本同学们打算吃饱喝足去唱K的,但见饭桌上不少男生喝的东倒西歪,只能遗憾地取消这个计划,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次聚会王子健虽然成为男生公敌,但也没有给他找到装杯打脸的机会。
男生们除了怪他过分优秀,把表白被拒的锅甩给他外,倒是没对他说什么过分的话。
原本在学校里,因为前身家境不好有一部分同学挺看不起他的,但得知前身考上香江大学后,看不起他的人也没了。
要知道香江大学的毕业生,都是政府和大公司争相招揽的人才,至不济也能混个中产阶级,说不定将来有朝一日还会求到他头上呢,谁敢看不起他啊!
没人看不起,王子健也就失去了装杯打脸的土壤,只得带着一丝郁闷回到家中。
夜已深,家里人都睡了,王子健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坐在床上,正在思考当前对他而言最为急迫的大事——挣钱。
王子健也是没想到啊,卖歌进账一百万后,仅仅才一个星期,手里只剩下不到五万块钱了。
钱是英雄胆,没有钱就没有底气,何况王子健早已过惯了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分外忍受不了没钱的日子。
想要挣钱,去西洋菜街继续卖菜是一条路子,有之前打下的歌迷基础,只要每天唱一首原创歌曲,想来打赏至少不会低于五千块钱。
但一朝入账百万已经养叼了王子健的胃口,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他已经开始挣大钱,哪里还看得上卖唱这点小钱。
至于继续向梅姐卖歌,人家的迷你专辑还没出呢,总要观望观望一下专辑的销量,才好谈继续卖歌这笔生意吧。
既然卖唱、卖歌都暂时行不通,王子健很快就想到其他方面。
所谓文娱不分家,王子健已经试过娱这一方面了,那么文呢?
拜穿越所赐,王子健拥有了过目不忘的特异功能,但凡是他曾经看过的文章,都能一字不漏的默写出来,这岂不是天助于他嘛!
对于此世的文坛,立志当文抄公的王子健已经研究过了,现在市面上最为畅销的武侠,居然还停留在走镖卖艺、灭门复仇之类的古老桥段里。
至于前世以金古梁温为首的新派武侠,此世连个鬼影都不见。
难怪王子健下午看的暑期档爆款电影《中原大镖客》,就跟他前世看的粤语唱片一样,武打设计都是一招一式的硬桥硬马真功夫,打起来的时候演员还得发出“嚯嚯哈哈”之类的声音,以壮声势。
文坛想象力匮乏至此,这岂不是王子健这个开挂文抄公大显身手的机会吗?!
王子健不再犹豫,打开文档就是干:钱塘江浩浩江水,日日夜夜无穷无休的从临安牛家村边绕过,东流入海。江畔一排数十株乌柏树,叶子似火烧般红,正是八月天时……
看到这段熟悉的文字,我想聪明的读者老爷们已经猜出王子健这厮抄的是哪位大侠的了。
没有错,王子健抄的便是前世武侠第一人,金老爷子的代表作《射雕英雄传》。
也许有人会认为王子健初涉文坛便文抄武侠的top级作品《射雕英雄传》,之后再抄其他会给人予一部不如一部江郎才尽的印象。
但王子健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毕竟这是他文抄的第一部,也就是处女作,必须打响头炮。
对于《射雕英雄传》这部,已经不需要作者菌多做介绍了,基本上看过的都说好。
王子健在文抄的过程中,事实上也是重读了一遍《射雕英雄传》,即使前世看过十几遍了,如今依然看的津津有味。
不知不觉中,王子健通宵达旦都在文抄,直到父母起床洗漱做早餐的声音传来,他才停下了不断敲键盘的手指。
“woc!一个通宵我竟然干了五万多字,简直老鹰附体,变身触手怪了!”
王子健看了下文档55682的字数,也不由为自己的码字速度大吃一惊。
现在是早上七点钟,他晚上十一点才开始码字的,也就是说他码字码了八个小时,差不多一小时七千字。
这个码字速率,绝逼是网文内卷王了,老鹰看了也得跪。<品《射雕英雄传》,之后再抄其他会给人予一部不如一部江郎才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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