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聚会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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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轮番敬陆铭。



    潘蜜菈坐在陆铭身旁,却是自自然然的越靠陆铭越近。



    她穿得极为时尚休闲,雪白休闲外套,里面是黑白相间带着字母的时尚卫衫,宽大的白纱料长裤,曲线诱人的水晶细高跟鞋,涂着黑色趾甲油的雪足骨感十足,耳朵上戴着大大的金属耳环,金发碧眸的丽人更显得靓丽高佻,有着一种压迫感的逼人之美。



    陆铭正和人碰完杯坐下,却觉得右手微微一动,却是一只纤细玉手伸过来轻轻握住,陆铭呆了呆,香风袭人,潘蜜菈红唇在他耳边轻声说:“我敬他们几杯,合适不合适呢?”



    自是隐隐觉得陆铭老被人敬酒,有点被欺负的意思,这却是东西方思维的差别了。



    “哈哈,千行老弟,小嫂子不让你喝了吧?你这可有人管了!”刘老财哈哈笑起来。



    潘蜜菈微微一笑:“刘董,您说笑了,老板喝还是不喝,我哪里插得上嘴,不能管,不该管,更不会管!”



    议员夫人王氏笑起来:“看我妹妹,这中文说得越来越溜了,连珠炮一样,还排比句呢,用的真好,咱们有个鸳鸯蝴蝶派的作家,文章就喜欢这么写,对吧?”中洲话,也被称为中文。



    众人也都笑起来,连连称是。



    说起作家,陆铭心下倒是一动,闲暇时,自己也想过,还有什么东西赚钱快,利用前世的记忆。



    也想过有空的话写写小说,前世的名著,和今生的不同,所以,复制过来稍加改动,令其符合这个时代的阅读习惯,要大火也不难。



    但也就是想想,说实话,小说情节架构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文笔修辞,同样一件事,文坛大家描述出来,和自己描述出来,完全俩概念,人家能让读者哭,咱让读者尬。



    所以,这个念头刚刚萌芽已经被自己否决。



    但是吧,报刊杂志,写写连载,要求就不高了,类似网文,自己搞搞主线剧情,随便找个不错的枪手给自己丰富细节就是了。



    而且,自己也不是想搞连载赚钱,而是希望能有一本热销的报刊,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在这个世界,这是很有分量的武器,不管经商还是从政,都是如此。



    如“步云”鞋的企划案,除了买报刊杂志广告进行推广,还花了五百元请一名名记写软文,人家还不见得用心不用心,如果自己有一本热销报刊,这些东西,迎刃而解。



    “温哥,你旗下有一本杂志,对吗?”陆铭看向温凉玉。



    刘老财就笑起来:“老温就是爱附庸风雅,看人家上流社会搞什么,他就想搞,卖的好好的色情杂志,非改版成高大上,可倒好,黄摊子了吧?老温?”转头戏谑的看向温凉玉。



    其实在场众人,对温凉玉心里都有些忌惮,毕竟这家伙看起来是个谦谦君子,但实际上,摘下面具,不知道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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