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没皮没脸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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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转念又一想,己方也算师出有名……讨要老大的遗物,无论如何不能说错吧?

  有些行差踏错,不是自己蠢,纯粹是信息面的层级不够高,才会导致错误的决策。

  不过他最终还是建议了一句,“要不还是喊上狼灭?”

  狼灭也是拾荒者,脑瓜不太好使,但是战力惊人。

  关键是他有半套末日前留下的机甲,那是祖上传下来的。

  那机甲还有配套的振荡刀,攻击力惊人,防御力也极其可怕。

  不太挡得住高斯自动枪,但是抵挡普通的激光手枪,还是没有问题的。

  “没必要,”微胖摇摇头,漠然回答,“他管不住自己的嘴……嘴巴一大,还是麻烦。”

  他没有曲涧磊想的那么傻,他会小看傻曲,但真不会小看洪字聚居点,

  把人杀掉,造成既成事实,这才是正经。

  废土的规矩,死去的人是没有价值的,也只有这样,才能阻断傻曲的外援。

  两人商量了好一阵,终于确定了行动方案。

  不过在行动之前,先要借一把高斯自动枪来才行。

  他俩只有两把超频振荡刀,在矿场保命是够了,想杀一个有两把枪的人,还差点。

  这还是三爷对他俩不薄,要知道在矿场讨生活的拾荒者,很多都只有随身的短匕。

  高斯自动枪很快就借来了,借枪的是一个叫娜姐的外乡女人。

  他俩没有那么大面子,不过三爷才死不久,人情尚在——关键是拿地盘做了抵押。

  又商量了一阵行动计划,眼看天色渐晚,两人交换个眼神,“走吧。”

  再不走的话,曲涧磊怕是要回家睡了。

  他俩不知道,曲涧磊这个时候,遭遇到了一点麻烦——他遇到了小偷莫里森。

  莫里森的相貌相当英俊,是那种有资格说“阿姨,我不想努力”的英俊。

  后来他就坑了好几个阿姨,不是吃软饭的问题,关键是手脚还不干净。

  所以他的脸就被划花了,惨不忍睹的那一种。

  但是这样的面孔,在废土的野外反而吃得开——你要是没点能力,怎么会成这个样子?

  大概就是混江湖的,身上纹点刺青,更能让人接受一点的感觉。

  可是莫里森来了矿场附近之后,也特别不老实,坑蒙拐骗无所不为。

  拾荒者先后收拾了他多次,让他懂得了这里的规矩。

  莫里森只是好吃懒做,并不是智商不够,也很快接受了规矩。

  但是规矩涵盖的范围,显然不包括傻曲这种人。

  他发现傻曲好几天都没回来,就随便去傻曲家拿了点东西出来。

  莫里森并不认为这是盗窃,他的认知是,傻曲应该是死了。

  既然已经死了,那当然是先下手为强,手快有手慢无。

  无奈的是,傻曲家里是真的穷,除了一辆三轮车,几根金属棒,也只有点木炭了。

  反正莫里森去一趟,把能拿的都拿走了——木炭没有拿完,万一傻曲没死呢?

  在蓝星,这叫“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磊这个时候,遭遇到了一点麻烦——他遇到了小偷莫里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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