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扫黑除恶(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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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的,你嘴里吃大粪了吗?张嘴就喷粪,早知道你素质这么差,我就该把你射到墙上”点赞75986,点踩1269

  ……

  就在足协还在紧锣密鼓的组织调查的时候,公”安机关更快做出了反应。

  本来冲突爆发后,派出所把涉事的双方都给带了回去,做了笔录之后,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让涉事双方先回去等通知,待进一步调查之后在做处理。

  毕竟,一方面双方涉事人数太多,几乎是两只球队“全民参与”,还不包括后来闯进球场的那一大群天桥火焰的球迷,临时羁押点“接待能力”有限,招呼不了这么多人,在事件没调查清楚前又没法直接办拘留手续。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民间一直有一个传统,就是把球场上的暴力冲突当作是体育比赛的一部分,把球场暴力同恶意犯规划等号,认为这属于裁判的工作范畴。同样的情节,如果是在日常生活里都够得上行拘了,但若是发生在球场上,往往就是一顿批评教育了事。

  在这种思想主导下,天桥火焰的行凶者们“理所应当”的被放了回去。

  大家也都习以为常了,在绿茵场上打架,能算是打架吗?顶多算是身体对抗的比较激烈吧!

  可是这一次形势却不一样了,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面前,公“安机关反应十分迅速,据说,高层领导定了调子,指出绿茵场不应是法外之地,应与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彻底打击球场暴力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生活秩序。

  《刑法》中对恶势力组织的定义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从这个定义上,把天桥火焰这群球痞恶霸定义成恶势力组织,真是一点也没冤枉他们!

  没过两天,参与暴力行为的天桥火焰球员们又都被连夜“请”回了公“安局,这次待遇也提升了,没回派出所,直接去了公安分局。

  至于甄别是谁参与了暴力行为,也很好区分,网上的视频都摆在那里,按图索骥,挨个抓人就行!

  网友们对公安部门的雷霆行动大为赞赏,纷纷点赞,有媒体甚至将这次行动与2009年足坛扫黑风暴相提并论,将其称为绿茵除恶行动。

  在“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要求下,全国各地有关部门,都将整治业余球场黑恶势力及暴力行为列为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有关部门的强势介入和严厉打击下,一时间,全国各地业余球场上风清气正,大哥球队纷纷解散,球痞球霸荡然无存。

  别说球场暴力冲突了,就连普通的犯规之后,都是立马向对手道歉。一场业余比赛下来,到处响起的都是“对不起”“没关系”“谢谢您”“不客气”等各种敬语,业余球场变成了弘扬尊老爱幼、兄友弟恭、礼让他人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世外桃源!

  公”安部门出手,彻底为该事件定了性。后知后觉的足协也终于完成了调查工作,并最终做出了处罚决定。一贯因处罚力度宽松软而被人诟病的足协,居然也难得的硬气了一回,以“杀无赦、斩立决”的姿态,出台了堪称史上最重罚单:

  一、取消天桥火焰足球队的注册资格,禁止其参加所有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官方赛事。

  二、对参与殴打他人的俱乐部官员、教练员、运动员全部无限期禁赛。

  三、没收天桥火焰队参赛保证金,并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四、鲁东赛区足协杯决赛比分作废,判天桥火焰队0:3告负。

  同时,希望各俱乐部从维护中国足球形象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和俱乐部官员的管理教育,狠抓赛风赛季,坚守道德底线,不断提高规则意识、道德意识、法律意识,以此为戒,弘扬足球正气,维护赛场公平秩序……

  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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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封侯的初衷是想写出一篇和其他足球竞技小说不太一样的作品。毕竟现在竞技文同质化现象太严重了,不搞点创新就没人看了。

  不知大家对这种写法是否习惯,但封侯在这一章想尝试一下,希望大家支持。

  继续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

  谢谢大家!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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