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交战流寇(二)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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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龙的传令兵往高迎恩那里一去,高迎恩很是干脆,连点犹豫都没,就让部将领着自己麾下的两千披甲兵交给黄龙,这意思也很干脆,你黄龙都愿意把脑袋放在腰间别着了,我高迎恩难不成还藏着掖着?

  高迎恩虽然本部两万,近一万五千的战兵,本来相比起其他义民来就是‘精锐之师’了,比起大明官军的战力是差了点,但两千的披甲兵却是精锐中的精锐,都是些跟随高迎恩多年的悍卒,这类的兵丁,高迎恩的军中也只有这两千人,一个都没剩,全都派给了黄龙,确确实实是拿出了血本。

  “弟兄们,官军来了,我等杀过去,定要杀他个片甲不留!”

  黄龙咬咬牙,大旗一挥,就领着本部的五百披甲兵和高迎恩的两千披甲兵为先锋,向阵前杀了过去。

  此时一开始前去冲杀的三千人已经和对方的披甲兵混战成一片,明军的鸟铳手躲在披甲兵的身后掩杀,却是因为对方的披甲兵人数不少,又是两军近万人挤在坡道上,根本看不分明明军后面还有多少大军。

  此战区别于耽罗府之前和女真鞑子的正面的交锋的原因就是义军的兵卒都是步卒,又是处于地利上的从上而下,这样一来,耽罗府就处在主动进攻的范畴,而不是之前诸多战阵那样以军阵乌龟壳的方式进攻,只是被动进攻而已。

  所以鸟铳手才会了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让农民军的兵卒可以冲进最前面的重甲步兵阵中。

  大明东江镇总兵方的大旗迎风摇曳,方成一身戎甲站在大旗之下,显得异样显目,再加上方成的普遍高于明朝人的身高,虽然他的这副身体不是自己本来的,而是穿越后得来的,但也是高达七丈,器宇轩昂,一副天生武将的身板加小白脸的脸蛋,说来好笑,倒是比自己前一世那一天到晚办公桌的身体的好得多。

  反正是位于大军之中,流寇要是能杀过来,除非是自己这边大军先败了,别的压根不可能,而且,主将位置鲜明也可以带来一个明显的作用,那就是鼓舞士气,只要帅旗不倒,也就不可能会兵败如山倒。

  毕竟,这次是第一次和农民军作战,又是闯王高迎祥这个纵横了大明腹地几十年的流贼,不是什么无名人士,李自成现下还只是个闯将而已,那得听从高迎祥的号令,这就不得不谨慎为之,虽然目前方成的所作所为,看在任何一家略懂兵事的人来说,都是自找死路。

  半渡而击是没错,可偏偏人家在安营扎寨啊,这个时候举大军来攻,半途肯定会被发现,毕竟这人家不会在你距离太近的地方扎营,若是对方是兵贵神速,等你来了已经行军布阵完了,而且还能找个好地形跟你打,这就是兵家之大忌了,比如高迎恩就正巧做到了这一点。

  只是因为他自己选择的地形本来就只适合安营寨,而不是两军对阵,而且,若是平原拼杀,除非是拿着人命去堆,不然明军的鸟铳手威胁实在太大,高迎恩、黄龙两部根本没那么多兵力,也只有三万人而已,真正能拿得出的战兵也就两万不到,黄龙部是有近万人,其中却光是辅兵就有五千都不止,都是临行时拉来的壮丁,跑到高迎祥这参加会盟也是因为人多才能获得更多的话语权,哪里想过轮到他出场,毕竟上一次会盟,整整十三家势力大的,他黄龙压根排不上号。

  这下子到了才发现这次高迎祥相邀,竟然没邀到几个人肯来,只是黄龙这个时候倒是拼了姓名,与其兵败身死,那还不如拼上一拼,要不然当初活不下去叛乱干嘛?还不是因为不想饿死。

  与其这样战死,拼出个胜负不是更好?义军这东西,本来就是把脑袋别在腰带上的,赌命赌多了,那也不少上那么一两回!

  方成这次主动进攻,也是想趁早打破反贼流寇的封堵,成县就在眼前,也没理由这个时候被堵在眼前,与其等流寇安好营寨,两军再厮杀,到时候一切都迟了,毕竟反贼来的人数不少,就是几万头猪羊待着等人杀,那也至少要上几天,到时候成县是否能守得住还能两说,到时候一切都迟了。

  所以这才干脆的领军前往,也是起到一个出其不意的效果。

  的确,效果是出其不意的,高迎恩和黄龙压根没想到这次来救成县的明军竟然会选择直接杀上门来两军混战。

  往日里的明军,不管是哪部,没几个会正面厮杀的,大多数是背后偷袭和依靠火器之力,这倒不是明军不敢,而是不会,因为明军的战法就是那样,即使换了总兵和督抚也不会变,这也是明军往往能以少胜多,自己又没多少损伤的原因,但一旦明军被偷袭了,和义军混战,往往就是明军一方兵败,因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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