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讲证据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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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在我国庞大的警察队伍里,总有这么些警察喜欢高估自己的权力,以为自己穿上警服一声吼,别人就要乖乖听他们的似的。

  显然,段玉衡并不是那种能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在听到小警察张涛的一声吼之后,依然拿手顶着赵姓青年的脖子,完全没有要扔掉手中的酒瓶碎片的意思。

  “喂,小子,你聋啦!我让你扔掉你手中的玻璃碎片,放开赵公,啊,不对,赵先生!”

  张涛看到段玉衡在听到自己的话之后,毫无反应,心中也是升起了火气,一着急差点就当众将那个赵姓青年叫成了赵公子,不过还好及时改了口,否则他就真的麻烦大了。

  “呵呵,少他/妈在老子面前演!我知道你们三个都是这姓赵的小子找来的,如果我现在放开他,我还有回旋的余地吗?

  今儿个我和我兄弟来这里吃饭,遇上了这小子,两句话不到,这小子就让跟着他的人跟我们动手了,说起来,我只是正当防卫。”

  段玉衡在赵姓青年那句“王叔叔”之后,便知道面前这三个警察,并不是来维持秩序的,而是这姓赵的小青年叫来的,如果自己这会真的放下了手中的酒瓶碎片,那么面对自己的就是一边倒的打压和莫须有的罪名。

  因此,此时的段玉衡只能放手一搏,只要这个姓赵的小青年的生命还握在自己的手里,自己就有回旋的余地。

  “小子,你说赵先生和他的朋友先动手打你,你有什么证据吗?”那个为首的王所长,在听到段玉衡的话之后,问道。

  “证据?之前在这里吃饭的人都看到了,这里的服务员和老板也都看到了,这算不算是证据?”

  陈喆在听到那个王所长的话之后,还不待段玉衡开口,就大声嚷嚷道。

  “好,既然你说有人看到了,那你叫看到的人出来做个证啊!”

  王所长听到陈喆的话之后,裂开嘴笑着说道。

  听到王所长的话,陈喆便不知该如何接口了。

  而站在王所长身边的张涛,则朝着王所长投来了钦佩的目光。

  现在这个社会里,人们都非常害怕惹麻烦,对自己没有丝毫的好处,还要得罪别人的事情,谁会愿意去做?因此,王翔所长的这句话,正是很好的利用了当下人们的这种事不关己,躲得远远的心态,只要没有人愿意站出来证明是赵姓青年一方先动手的,那么在法律上来讲,就是不成立的。

  如果要问为什么?很简单,因为没有证据!

  王翔看到陈喆不知所措的样子,脸上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容。

  “小子,你没有办法证明赵先生和他的朋友先动手打你们,也就是说,你现在的行为在法律上并不能构成自卫,如果你继续拿着玻璃碎片顶着赵先生的脖子的话,就属于是劫持,在法律上可以被定义为是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你要知道,作为警察,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权开枪将你击毙的!”

  王翔不愧是在基层干了多年的老干警,在面对段玉衡这种情况的时候,能翔所长的这句话,正是很好的利用了当下人们的这种事不关己,躲得远远的心态,只要没有人愿意站出来证明是赵姓青年一方先动手的,那么在法律上来讲,就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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