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望穿秋水 青丝熬成白发第3/3段
花甲之年的文元绍头发灰白,面容蜡黄,背部微驼,咳嗽起来比他老娘还要地动山摇、旷日持久……他虽然面貌衰败,但看得出仍不失读书人的气节——脸上分明写着“不卑不亢,宠辱不惊”八个字。
一个月前的那天,周嘉宏在村口池塘捶洗完一篮子衣服后正往家走时,下意识地扭了下头。她猛见老枫树下走来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男子身影——他瘦骨嶙峋,穿一件淡蓝色短袖衬衫、一条皱巴巴的卡其裤、一双灰蒙蒙的凉鞋,提一只看起来并不很重的小木箱。
周嘉宏眯着一双布满细纹的老花眼,怔怔地望着相隔十几米的男子;那男子也驻足怔怔地望着她,似有千言万语要对她言说。
“元绍!你回来了?”周嘉宏放下菜篮,颤抖着嗓音问道。
“嘉宏!果然是你。”那男人嘶哑着嗓音说道。
……
掐指算来,文元绍最后一次回塘枫村应是二十六年前的事了。也是那次回家,他除了把儿子文武威当纪念品送给妻子外,什么也没留下就走了。两年后,他从嘉善县警察局局长的交椅上被人民解放军揪了下来;紧接着,他被戴上“历史反革命分子”的帽子,送进了苏北劳改农场。
周嘉宏最近一次见到丈夫也应是十二三年前的事了。那次,她陪小脚婆婆先去了苏北劳改农场看望正在服徒刑的丈夫;接着,婆媳二人又从苏北赶到苏南孝义庄部队,探视了正在服兵役的小叔子。
当时,要不是小叔子来信透露打算娶一位出身不好、名叫“孙蕾”的姑娘,小脚老太太是断然没有决心来一场说走就走的千里之行的。
好了,现在丈夫带着一身病痛终于叶落归根,再也不会做孤魂野鬼了。周嘉宏感到无比欣慰和踏实,因为她终于可以像同村其他妇女那样,也拥有一个完整的家了。
文元绍回家后,坚决要求晚上陪睡在老母的病榻旁。他说自己是一个不孝之子,让母亲跟着受苦一辈子,如果再不给他尽孝的机会,他将死不瞑目。他对妻子和儿女并没有表达太多的歉意和悔意,只是默默地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尽量不给家人添麻烦。
对文武威而言,自己虽对父亲的记忆是空白的,但父亲的回归是早晚的事。父亲能在有生之年回来和家人团聚,度过他人生中最后的一段时光,也算是不幸之中的幸事。当初,如果他因一念之差去了台湾,岂不是要客死他乡遗恨绵绵了?
因此,自文元绍回家一月有余,这个看起来闷闷不乐的家,因每个人都在按人伦尽着自己的本分,日子倒也过得苦中有乐。
文远方携妻儿及其岳母家人的到来,无疑给这个沉寂的小山村带来了喧闹和亢奋。兄弟相见,恍若隔世,自有道不完说不尽的手足之情和如梦往事;同时,楼香福老太太因孙女的归来以及初次见到年轻的亲家母,心情显得无比激动,精神也为之大振……
这么多贵客突然临门,可把周嘉宏和文武威忙坏了。当然,诸玉良不会袖手旁观,晚饭的主厨肯定又非她莫属了。
文婧觉得祖母的小脚布鞋很是新奇,就穿上它跑来跑去。她对突然出现的大伯伯更加感到好奇,就问道:“大伯伯!我以前怎么没见过您啊?您去哪儿了?”
“我啊,我去苏北农场放羊刚刚回来。”文元绍一语双关地逗着可爱的小侄女。
“放羊?”文婧疑惑地嘀咕道。
“乖囡囡!你长大了就知道啦,现在别问太多哦!”文远方一边给宝贝女儿擦着额头上的汗,一边说道。
于是,文婧跟着文武威、诸志慧、诸志诚来到天井捉鸡逮鸭。一时间,天井里鸡飞狗跳、热闹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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