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梅子黄时雨 第102章 审案(二)第3/3段
只是这个社会体制,以及滋生这个体质的土壤,逐渐改变了他们,变得随波逐流。正如胡宗宪,也开始自泼污水,开始进献祥瑞,开始收受贿赂。
官场是个很奇特的产物,一方面,所有的官员在努力的维持这种规则和制度,另一方面,官员又从这个体制中不断汲取权力,这种互生互依的奇怪关系,构成了自古以来官场潜规则。
整个大明官场,如闵秋叶、海刚峰这种人,那几乎是异数般的存在了。他们有梦想,有原则,坚持本分,又顽固不化,这样的人,不时地出现,如一把奥卡姆剃刀,在整个体制接近质变之时,剔除部分变质的腐肉,将事情拉回到正轨之上。
只要体制存在,就不会杜绝。
这正如磁铁,有正级就有负极一般。
若是寻常官员,也许会认可胡宗宪的说法,但是闵秋叶不是寻常官员,他不会为胡宗宪的辩解所动,在他的世界中,对就是对,错就是错,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闵秋叶啪的一拍惊堂木,贪污就贪污,这是事实,不管以任何理由!他对书吏道,这一点,记下来。那接下来,胡部堂,我们来说说那五十万两的事吧。
冯零感一听,顿时有些紧张了。他说,闵大人,我们还是来说说胡宗宪通倭的事吧。
冯零感是江南制造局少监,若按照内廷的品秩应是从四品,比闵秋叶的正五品要高,所以他觉得自己有资格说这句话。不过冯零感毕竟不是官场中人,他显是没有听过闵秋叶的大名。
闵秋叶看了他一眼,说,冯公公请问便是。
冯零感道,胡宗宪,听说你与三大寇之的汪横是同乡?
胡宗宪道,正是。
冯零感道,难怪倭寇在东海横行这么多年,原来是有你在其中包庇!
闵秋叶皱眉道,冯公公,证据呢?
冯零感怒气冲冲道,胡宗宪与寇汪横勾结,这还不算证据?
闵秋叶问:冯公公,不知您又是籍贯何处?
冯零感说:咱家老家是山东德州府的。
闵秋叶淡淡道,这么说,冯公公与当年的齐王也是同乡了?却不知公公与当年齐王造反有无关系呢?
冯零感顿时满脸通红,这根本不是一码事,你莫要血口喷人!
闵秋叶冷冷道,本官乃胡宗宪一案的主审官,冯公公你身为内监之人,却一再干涉本官行事职权,鉴于此,本官决定将你驱逐出堂!
冯零感道,你敢,我是代表皇上来听审的!
出不出去?
不出去。
闵秋叶对书吏道,把他刚才那句话记录在案,就说冯公公承认自己与造反被诛的齐王是同乡!
冯零感跳起来道,姓闵的,你不要欺人太甚!
闵秋叶没有搭理他,转过头去。就在这一刻,这位五品的同知大人,身上所展露出的气势,竟丝毫不逊于那些极品的朝廷大员。
冯零感觉得没有必要待下去了,灰溜溜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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