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贾府众人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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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惜春,年方10岁,她是贾府四春中年纪最小的。父亲贾敬沉溺修道炼丹,最后死于金丹中毒,书中惜春母亲在她出生不久去世,她一直在荣国府贾母、王夫人身边长大。(注意:虽然贾家四姐妹名字相仿,但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是荣国府的人,只有贾惜春是宁国府的人。)因此与宁府兄长贾珍也不大来往。

  她孤僻冷漠,“心冷嘴冷”。抄检大观园时,她下定决心,撵走王熙凤同意原谅的丫鬟入画,对其求饶无动于衷。

  四大家族的没落和三个本家姐姐的不幸,使她产生了弃世的念头。最终削发为尼,缁衣乞食。

  史湘云,年方10岁,金陵省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史家的千金,父母在她还是襁褓时就已经亡故,由叔叔婶婶养育。她是贾母的内侄孙女,贾府通称史大姑娘。

  史湘云是一个富有浪漫色彩的豪爽女性。她是薄命司中的女儿,自幼父母双亡,由于史家经济拮据,也没有过上贵族小姐的生活;经史湘云的判词中推测,她最后嫁了一位郎君,但夫婿很快亡故,过着拮据的孤寡生活。

  贾宝玉,自幼深受贾母疼爱,游于温柔富贵乡,专爱作养脂粉,亲近家里姐妹和丫鬟;他与林黛玉青梅竹马,互为知己,发展成一段世间少有的纯洁感情;他重情不重礼,结交了秦钟、蒋玉菡、柳湘莲、北静王等有情男子;他喜欢诗词曲赋之类性情文学,厌恶四书和八股文,批判程朱理学,把那些追逐科举考试、仕途经济的封建文人叫做“禄蠹”。可是到头来“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他所欣赏的女子们死的死,散的散;自身又在家族安排下糊里糊涂与薛宝钗结婚,致使林黛玉泪尽而逝;再经抄家之痛,越发唬得他疯疯傻傻。

  为了报答天恩祖德,也为了尽快了却尘缘,他以高魁贵子重振家业。最后情极而毒,悬崖撒手,跟随一僧一道出走,回到青埂峰,“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

  林黛玉,年方11岁,金陵十二钗正册双首之一,西方灵河岸绛珠仙草转世,荣府幺女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独生女,母亲贾敏是贾代善和贾母四个女儿里最小的女儿。林黛玉是贾母的外孙女,贾宝玉的姑表妹、恋人、知己,贾府通称林姑娘。

  她生得容貌清丽,兼有诗才,是古代文学作品中极富灵气的经典女性形象。从小聪明清秀,父母对她爱如珍宝。5岁上学,6、7岁母亲早亡,10岁师从贾雨村启蒙。

  外祖母贾史氏疼爱幺女贾敏,爱屋及乌疼爱黛玉,10岁接到身边抚养教育,寝食起居,一如嫡孙贾宝玉。与11岁的贾宝玉同住同吃,吃穿用度都是贾母打点,自视地位在三春之上,实则只是隔一代近亲,因被王夫人的仆人最后一个送宫花而很不愉快。12岁时又死了父亲,从此常住贾府,养成了孤标傲世的性格。12岁时,贾元春省亲后,林黛玉入住潇湘馆,在大观园诗社里别号潇湘妃子,作诗直抒性灵。

  林黛玉与贾宝玉青梅竹马,脂砚斋说“二玉近中远”“实远之至”。绛珠还泪的神话赋予了林黛玉迷人的诗人气质,同时又定下了悲剧基调。

  林黛玉与薛宝钗在太虚幻境才女榜上并列第一,二人既存在人性上的德才之争,婚姻上的金木之争,又因同属正邪两赋的禀性而惺惺相惜。林黛玉最后于贾宝玉、薛宝钗大婚之夜泪尽而逝。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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