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卑鄙之人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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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凶手们逃跑。

  警察不知什么回事,在进村的街上,耽误了几分钟。

  又在村外停车,步行跑进来。

  “打人的人呢?”一个警察大队长问。

  表哥指着村子说:“跑了有十分钟。”

  十分钟,是什么情况,就是说,再也抓不到那些人了。

  看到地上的人,大队长紧皱眉头:“打群架,集体斗殴?”

  这时,身在地上的那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没劲地说:“这位警官,你确定我老头有当混混的资格。”

  大队长笑了:“程龙不是快六十岁了,也经常当混混当流氓。”

  老头气晕了:“那是电影好不好!”

  “为什么斗殴?”大队长问。

  “不知道!”老头说。

  这时,那个小青年说:“警官,请抓了曹云飞。”

  大队长看向曹云飞:“你打人了?”

  曹云飞摇摇头:“我要是有那个本事,现在也不会站在这。早就去当长跑运动员了。”

  “他打了人!”年轻人高喊道。

  “他打了谁?”大队长看向年轻人。

  “他打了我!还打了王教授。”年轻人指着老头说。

  警察大队长马上严肃地说:“你说的话要负责任的。如果作假证或诬告,要负法律责任的。”

  年轻人楞住了,但是,他想到,这么多人都动手了,我说曹云飞动了手,警察也没证据,肯定会按我说的来。

  “我肯定!我指证!”年轻人说。

  大队长转向曹云飞:“你有什么话说的没有?如果没有,那你就要跟我去警察局一趟。”

  曹云飞看向年轻人:“你确定你亲眼看到我打了你与这个三角眼老头?”

  年轻人肯定:“确定!你打了我三拳。”

  老头子也说:“你打了我两拳。”

  曹云飞笑了起来:“我有人给我作证,我一直站在边上,没有去人群中,更没有动手。”

  说着,曹云飞指着身边的人。

  身边的人都一起点头:“曹老板一直站在这里,没有离开过,根本就没有去十米外的地方打人。”

  警察分头询问了众人,大家都是这样说的。

  老头马上喊道:“他们都是一伙的,不会说真话。请警察将他们带去警局拷打一番,他就会老实交代。”

  曹云飞一听,这家伙的话一说,警察会恨死他的。

  什么严刑拷打?这不是说警察办案是靠打出来的吗?

  没有哪一个警察不反感这种人。

  果然,大队长手都气颤了:“你住口!你什么时候看到我们警察严刑逼供了?”

  老头知道自已的话说错了,马上认错。

  但是,他们以他们的人格担保:曹云飞打人了。

  这时候,曹云飞吐了一口口水,对曹颖说:“将手机拿过来。”

  曹颖马上将自己的手机递过来。
msp;年轻人肯定:“确定!你打了我三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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