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完全夺舍 鸠占鹊巢第2/3段
他是夺舍重生,鸠占鹊巢,是炼化吸收了这具身体原身的记忆,并不是融合。除非是夺舍失败,遭了反噬,那才有可能反被原主人融合残魂记忆。不过,那种情况也很可能造成相互融合的一个大洗牌,两边都乱了,重新排列融为一个新的整体,成为一个新的人格。既非此,也非彼,而是兼有两者的全新的。不过,在这过程中,可能多少会有些记忆损失。或者,也可能另一种更遭的,融合不成,脑死亡。
当然,他这三种情况都不是。他很明确自己是成功夺舍,也彻底占具了刘元丰的这个身体,洗去了原身刘元丰记忆里的一切。而且就原本来说,刘元丰先天魂魄不全,根本都不算是一个完整的存在。
还是他残魂相附,夺舍重生,才补全了刘元丰缺失的魂魄。说贬义一些,他确实算是杀死了原本的刘元丰。但从褒义方面来说,他也算是让刘元丰重生了。不然就那么当个傻子浑浑噩噩过一生,跟个行尸走肉也没多大区别。就原先那样,根本不具备一个完整的人格,都分不出来善恶美丑,也没有什么七情六欲、生活追求之类。说的难听点儿,原身那种活着,除了吃喝拉撒睡外,就只是在等死,甚至动物都比他有追求。或者再大点儿的话,家里可能还会给他讨个老婆,让他生孩子传宗接代。毕竟他生育能力没问题,废物也得废物利用,传宗接代这种最基本的作用还是有的。
扮傻子的好处是,好演好糊弄,轻易不会露马脚。干点什么不合常理的事,也可以完全归为是犯傻。坏处是他没法主动提要求,下命令,因为原身就是浑浑噩噩,不会提要求,基本别人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整天傻里叭叽发呆。
所以,他也得暂时维持原样,眼下只能暂时忍受着小绿那胖丫环令他不太舒服的服侍。好在这胖丫环为应付差事,洒洒水胡乱洗一通就给他擦了脚,倒也很快就过去,不必让他再多忍受。
“这种侍候,还真不如不要!”
好不容易结束后,刘元丰忍不住心里暗叹。老实说,作为一个新世纪的现代地球人,他其实也并不习惯做什么都让人服侍。许多事他更喜欢自己动手,让人服侍代劳反而有点不适应与不习惯。就像洗脚这事,除了想来个足底按摩找专业技师外,他一般都是自己洗。
可惜,作为一个要扮演的“傻子”,他实在没多少自主权。只能暂作摆布,听之任之。
好在主仆有别,刘元丰再傻,也终究是刘府大少爷,是这座院子的主人。小红、小绿心里再瞧不起这傻子,也不敢真的去怎么摆布这少爷。眼下两人不过是在服侍刘元丰,只是现在的刘元丰,已非原先那个傻子。原先那傻子是真傻,痴痴呆呆、浑浑噩噩,只要管好饭,就基本不会有什么别的要求。
但眼下这个,则已是来自地球异世界的灵魂作主。他前世见多识广,各种享受也是尽皆经历过,自然是对此有高标准、高要求,又如何是小红、小绿这两个落后世界的古代丫环能达标的。小红倒也还罢了,尽管服侍的也不是很舒服,不够用心,但至少样貌还看得过去,可以勉强接受。但那个小绿,就实在有些让他倒胃口了。这种人物,他看着都嫌有些碍眼,更别说近身服侍了。无奈现在要扮演刘元丰,只能暂时忍耐。
以貌取人是不对,人不可貌相这话也是绝对正确。但世人也皆好美恶丑,这也是天性。他前世虽修为高超,已是炼得金丹称半仙,但那是他从小天资过人,又是仙二代,父母都是大修士,修行可谓一路坦途,实际上年龄却还不大,也就才二十六,修行尚还年浅。所以,还真达不到能像铁拐李那样的超凡心境,不去在意人的外表美丑。
不过就刚才小绿当着他面,背地里骂小红和刘全、刘能那两个小厮,背着人嚼舌根、说坏话,可见也不是什么心灵美的人,跟她外貌倒是匹配。以貌取人这话,放在她身上那是没错的。
“还是要尽快恢复修为,早点儿离开,这个傻子大少爷,哥一天都懒的当。装傻子这事儿,虽然轻松,不用什么演技,可也真不是什么好活。以后被人知道了,也有损我的大好英名。”
终于摆脱了小绿的服侍后,刘元丰又忍不住心下暗道。其实他倒也不必等修为全部恢复,只要恢复到有着一定自保能力后,他就可以独自离开闯荡异世界了。至于这刘府,跟他半毛钱关系也没有,他可一点儿都没当自己是刘元丰。何况便真是刘元丰。这阖府上下,除了那个虎女刘元英,也真是没谁多值得刘元丰挂念,包括其父刘破虏。
而对他来说,那个刘元英他也完全不在乎。刘元英对刘元丰好,是对原身的那个刘元丰,可不是他。要是知道刘元丰已被他夺舍,真正的刘元丰已经等于被他“杀死”,那这个虎女,怕是第一个便要杀他给刘元丰报仇的。倒是刘府的其他人,可能都没这心理。反正就原本的那个刘元丰,对他们来说,死不死,也实在没什么区别。
小红给刘元丰胖丫环为应付差事,洒洒水胡乱洗一通就给他擦了脚,倒也很快就过去,不必让他再多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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