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第2/3段
萧战整理一下思路,也是认真地说道
“刘镇长,何站长,我们潜龙山庄承包你们这个水库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每年想要有多少收成,多少鱼获,
经济效益我们不会去考虑,也不会对外开放钓鱼场,那样来的人多了就会影响和损坏这片自然资源和环境卫生,
但是我们自己家里人平时爱钓鱼的,或者偶尔陪几个朋友,客户过来散散心,钓钓鱼,娱乐一下,这是肯定也会有的。
大多数人来承包这个水库,人家投资进去了肯定要考虑收入,不管是开发钓鱼场或水上娱乐业,或水产鱼经济收入。
但还有一部分人,钓鱼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水库中的鱼,他们钓的是心情!这边的环境清静,空气新鲜,
三五个老友坐过来钓钓鱼,聊聊天,消遣时间,或者和客户在这里心平气和地谈谈生意和规划商业发展,
你们也知道我们潜龙山庄的性质,几个理事也都是大家族大财团的话事人,经常有的交际和应酬,钓钓鱼也是一种不错的交流方式。
我有两个方式给你们承包,第一个方式一次租用一百年,租金一年一年的支付,我们不顾问你们的资金如何安排和处理。
第二个方式也是租期一百年,我们可以一次性付一百年租金给你们,但这笔资金你们只能成立一个专门的账户专款专用,
这一百年的租金要和水库的租赁合同捆绑起来,钱归你们管理,但必须要有专门的监督管理机制,你们可以把这个管理权每一届镇长和站长负责,一代一代传承下去。
那笔租金给你们留着存到银行去下崽,按照现在的银行利息,四大银行,比如存十万块钱三年定期的年利率就是每年可以拿四千块钱利息,
你们可以像我们的基金会一样,把这笔租金长期存进银行,每年只拿息钱出来就可以供养一个水库管理员的工资了。
当然,这只是我的建议,采不采纳也是你们政府部门去决定。说实在话,我这样做也无非是做个慈善一样,就当是为本地的水利资源做点贡献。
如果真的一次性把一两百年的租金交给你们当地政府,你们能不能保得住这笔资金我还持怀疑态度,金额小点,别的部门不会伸手,但如果金额大了就难说哦。
所以签定合同也必须是你们这水库的主管单位和话事人。如果在合同租期未到期限,你们政府要改变决定或废除合同,
你们就最少要按合同总金额的十倍去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这一点都要写进租赁合同里面去。
除非是遇上不可抗拒的天灾,或者改朝换代,不然的话你们是不能中止合同租期的,
至于一百年或两百年租期过后,你们要不要继续出租给我们,或者我们要不要继续租用,可双方到时候再商量续签问题。
租期你们确定,最起码要一百年,两百年或三百年都行,反正租赁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我们的租金都一次全部付清给你们。
如果一次租期两百年,你们的钱还好安排些,两百万块钱存银行,一年的利息就七八万块钱了,足够你们养两个管理员都没问题,
长期住在这边一个人不行的,这边平时都没什么人过来的,得有伴,不然这山沟水边摔一跤都不知道呢,
最好是那种像老胡他们这样子,俩口子住在这里,平时互相也有个照应。
如果你们政府同意这个方案,咱们马上就可以签合同,租金也马上支付到账,而且我们可以自己出点资金,帮忙把这个管理站重新装修,重新规划和修善一下。
在这大堤旁边设几个太阳能路灯杆,装几个360度全景摄像头,定时监控,把管理条件提高一点,不然真的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了。
这边不准搞新建筑,我们在这边重新搞一下装修,规划一下总可以吧?那样安全些也方便管理和照顾。
还有一个问题,你们这边现在还只有两相照明电,网线和光纤也没有拉进来,现在的社会和科技发展,早就进入了信息化和网络化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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