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2章 变法第1/3段
宋君偃拜李敖为亚相,标志着宋国变法的开始。李敖变法由此在宋地轰轰烈烈地展开。
为了不激化国内的矛盾,也为了留下一些回旋的余地,李敖将变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建立完善的监察制度,监督百官以及各地的官吏,废除就有的繁杂的官职,取而代之的则是效率更高的官制。
为此,李敖变法中将相邦改为丞相,为百官之首,统领文臣,可以过问国内大大小小的事物,辅佐君王处理朝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与丞相同一等级的还有统领千军的大都督,以及新建立的监察制度,其主官称之为御史大夫,监察百官,直接向君王负责。
在丞相、大都督、御史大夫三大臣之下,也有负责具体事务的官吏。大都督就不必多说了,战时调兵遣将,平时操练兵马,跟后世的兵马大元帅,兵部尚书相差无几。
丞相之下,由于李敖废除了大司马、大司寇、大行人等职务,取而代之的则是。
丞相之下设立九卿,卫尉负责都城的安全,统领禁军,掌管军器、仪仗之事;郎中令主要职掌包括宿卫警备、管理郎官、备顾问应对,劝谏得失、郊祀掌三献、拜诸侯王公宣读策书;
治粟内史管理国家财政,主管国家的田税以及各种财物支出,跟后世的户部尚书、财政部长一个职能;廷尉掌管刑狱之事,与大司寇的职能差不多,换了一个称呼而已;宗正不必多说了,每个国家都有,具体负责国君的祭祀,维护宗庙,一般由公族中最德高望重的老者担任,宗正的设立,也是为了管理数目庞大的公族子弟;
大行令则是负责邦交,出使别国,或者接待别国来使的主官,一般由口才了得的人担任;太仆则是负责水利、工程,手工制作,还有一些军需器械,兵甲也是太仆在管理,类似于后世的兵部尚书。
少府则管理宫中的日常用品,管理君王出行的车架、仪仗,负责接待他国来投奔的人才;太常则住杀伐之事,直接向君王负责,战时给君王出谋划策充当顾问。
卫尉、郎中令、治粟内史、廷尉、宗正、大行令、太仆、少府、太常,此为九卿,地位仅次于丞相,呃,现在应该还在亚相之下,不过等到扳倒了唐鞅,李敖顺理成章地继位,那么就不需要亚相这个看上去多余的官职了。
九卿向丞相负责,而君王也可以直接越过丞相向九卿发号施令。
御史大夫的主管则是御史台,负责监察百官,弹劾渎职、贪污、犯法的官吏,察纳雅言,劝谏君王,御史台也有十大御史,地位次于九卿。
这是中央的官职,在地方上,李敖推行郡县制,将不大的宋国疆土划分为三个郡,分别是陶郡、睢阳郡、淮北郡。在郡下辖若干县,郡设郡守、郡尉、郡丞三司,又设立监察史,县一级也设立县令、县尉、县丞三司,三方制衡。
地方之下,十里设里长,一乡设亭长,亭长之下有着三老,都是当地德高望重的老人。
宋国变法的官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君权的至高无上,中央集权大大的加强了。宋君偃很是满意。
三公九卿制。
除了在中央和地方的官制进行改革,李敖还建议子偃颁布新的法令,重申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原则,法不可废,轻者杖责,发配充军,服劳役,重则诛九族,夷三族,杀头。还禁止私斗。
李敖还发布招贤令,广邀天下贤才入仕宋国。
除此之外,李敖还将重新编纂户籍,迫使世家大族放出藏匿的人口,控制各个公卿大夫封地里的私兵数量,上卿不得超过三千兵力,上大夫不得超过一千私兵,中大夫不得超过八百,下大夫不得超过五百,以此类推,违令者等同抗君命,废除爵位,发配充军,全家服劳役!
因为私兵的问题遭殃的公、县尉、县丞三司,三方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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