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中秋绝词第1/2段
《明月几时有》这首词,之所以能够成为传世之作,必然是有它的道理的,经典永远是经典,即便是在不同的世界,它依旧能够大放光彩。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萧碧萱细细地回味着这句词,即使不太懂诗词的她也能够明白这句词的意境。
“子毅,为兄真的是,太佩服你的文采了,子毅大才。”
经过那王二的手,这首《明月几时有》再次让整个云烟楼沸腾了。
“此乃传世之作,传世之作啊!”
国子监祭酒是一个看上去有些邋遢的老头,被公认为全国学问最高的人,杨智明这时激动不已地拿着手里的纸张,那是他从李多亮手里讨要过来的。
“李尚书,老夫据说作此作之子乃李尚书的义子?可否为老夫引见一下这位小友?在这诗词上有如此造诣的孩子,老夫真是想见一见啊。”
秋王朝其实有些重文轻武,这也是没办法的,毕竟军队的耗资特别大,再者京都又位于江南水乡之地,南方的人大部分体质较北方的人要弱一些,在加上近几年也没有什么战事,因此整个秋王朝的文气远远地压过武风。
所以受此影响,除了一些武将出身的官员以外,在座的文官们对诗词之道都是有着很深的造诣,因此,他们都能看得出这篇《明月几时有》的价值。
就算例如萧大天这类文气不通的武官,在看到每一个文官都对这词如此推崇也就之道这必定是不得了的佳作。
“杨祭酒你算是所托非人了,子毅虽然是老夫的义子,但是这孩子现在是萧家的赘婿,所以杨祭酒的这个要求老夫可是办不到了。”
李多亮有意把这个问题推给了萧大天,倒不是说他真的不能引见,蹇子修那孩子平日里和自己下棋的时间还是不少,再说,自己登门萧府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李多亮也有他的小心思,赘婿在这个时代的身份普遍都不高,而蹇子修又是自己的义子,自己也对那孩子颇为看重。
所以不如经过萧大天的手,让这满身武气的老头子明白,他这个孙儿有多么能耐。相信,在今日之后,那老头肯定也会重视起子毅这孩子的。
蹇子修是萧家的赘婿,这个事知道的人倒不是很多,但是萧碧萱毕竟也是当朝大将军,大将军的婚事,就算再怎么从简,这些朝廷官员还是知道的。
杨智明也是知道萧家入赘了一个赘婿,只不过他不知道这赘婿就是写下此传世佳作词的人。
“原来如此,原来这蹇子修便是萧家的赘婿,萧元帅,可否为老夫引见一下你这孙儿?”
杨祭酒都这么说了,其它想见一面能够写下如此佳作之人的官员们也一一向萧大天拜托了。
萧大天作为武官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有如此风光的时候,这让他笑容满面,乐呵呵地应下了所有人的请求。
萧大天内心里还欣慰地想着,老夫果然有眼光啊,想当初老夫力排众议把这孩子与萱儿凑了一对,那些人还不同意,哼,现在知道了吧,嗯,老夫的眼光果然毒辣,蹇老友啊,你虽然不在人世了,不过你这孙儿此时也为你们蹇家涨脸了!
右丞相元德这时却感叹了一声:
“哎,这么好的孩子,怎么就成了萧家的赘婿了呢?真是可惜啊可惜…”
大家听到元德的感叹愣了愣倒是明白了这老家伙为什么如此感叹了。
右丞相最喜欢的便是发觉各个地方的人才,无论诗词歌赋,还是奇淫技巧,只要有一技之长又能大秋王朝所用,右丞相元德都会为他们找到用武之地。
这蹇子修在诗词造诣上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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