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1章 轩辕宗和小子第3/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为父报仇,这是孝。

  可是杀人偿命这是律法的根本,任何人都不能例外,也不可能例外。

  这没有什么可说的。

  “尚书此言差矣!”

  “哦,不知道少神主有和指教,下官洗耳恭听。”

  见到是梁旭,刑部尚书恭敬的说道。

  “没有什么,只是想说凡事都有例外,更加有先后,此子杀人是真,但是却有缘由,要是没有这个缘由,他也不会弑继父,但是我觉得他没有罪,甚至可以直接释放。”

  梁旭笑着说,杀人者不一定死,在大华的古代有很多这样的事情。

  这其实很正常,在古代,以孝治天下,为母报仇、为父报仇,不但是勇敢、知礼,还是至孝。

  礼记有云,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春秋公羊传有云,子不复仇,非子也晋代舞曲独漉篇有云,父冤不报,欲活何为……

  这些归结成一句话,那就是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在现在的影视剧和中,也经常存在,大家也觉着这是合情合理的,毕竟在圣人的教诲中,父母地位十分重要,不能维护自己的父母的人,那还说什么呀。

  在汉代更是提倡以孝治理天下,这种事情就更加常见了,其中第一起还是皇室中人干的。这个人就是淮南王刘长,也就是大名鼎鼎刘安的老爹。

  在汉代刺死辱父母者的人,不仅无罪还会有奖励起因还因为刘长的老妈,刘邦的老妈赵姬本来是张敖的妻妾,再一次陪刘邦的过程中怀孕了。

  后来刘邦铲除异姓诸侯王,刘长的老妈也被关了起来,赵姬的弟弟赵兼拜托辟阳侯审食其告知吕后,吕后妒嫉,不肯向刘邦进言求情。

  审食其便不再尽力相劝,这也成了审食其日后的悲剧,刘长长大之后前往审食其府上求见。

  审食其出来见他,他便取出藏在袖中的铁椎捶击辟阳侯,又命随从魏敬杀死了他。事后刘长驰马奔至宫中,向汉文帝袒身谢罪道:

  “我母亲本不该因赵国谋反事获罪,那时辟阳侯若肯竭力相救就能得到吕后的帮助,但他不力争,这就是大罪。”

  后面刘长还说了两条罪当然刘长这样说确实有点牵强,可是总归是为了自己的母亲,以孝治国的汉文帝也没有治他的罪。

  如果说这不算因为辱父或者辱母而有正当理由的话,不那么下面这就光明正大了。

  根据记载东汉章帝年间,有人侮辱人父,而被其子杀掉,汉章帝免除了为父报仇者的死刑,从此成为判例,称轻侮法,就是说你为你父亲报仇不会被判死刑,这也是孝道的一种。

  据后汉书山东通志等记载:安丘男子毋邱长,和母亲在街上同行,遇一醉汉辱母,毋邱长把醉汉给杀了。

  被抓住后,当地官员吴祐说:子见母辱,人情所耻,但是白日杀人,“赦汝非义,刑汝不忍”。

  也就是说过因为你见到母亲被辱,杀人这是情有可原的,但是你大白天杀人赦免的你的话不符合道义,给你判刑吧也不忍。

  得知毋邱长还没有儿子后,吴祐让毋邱长与妻子在狱中同住,直到毋妻怀孕。毋邱长感念这位吴祐官爷的优待,最后选择自杀谢罪,还让儿子取名“吴生”。

  如果说上面的会被判刑的话,那么还有因为给父母报仇被嘉奖或者说优待的

  后汉书酷吏传所记,郡中有位官员侮辱了他的母亲,他就纠集了几十名少年将这个官吏和全家杀死,阳球因此出名。

  还被举荐为孝廉,补任尚书侍郎,这就相当于是对这种行为的奖励了,不仅不受罚反而会因此得到奖赏。

  “也就是说这个人首先是孝顺,毕竟这个所谓的继父当初杀了他的父亲,年幼他当时并不能给父亲报仇,子报父仇,这是谁也不能说什么,在神域也鼓励孝不是吗?

  等到他成年,终于有为父亲报仇的能力,杀了他的继父,这难道不能称之为孝吗,而且他继父的所作所为,你们又知道吗?”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