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总要留下一点什么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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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因为云墨等人现在是坐在大厅的一个角落的桌子上,所以并没有人注意到云墨这个当事人。

  “此事我也听说过,当时我还在家里练功,所以没来得及看这场比武。”坐在那微胖青年对面的黄衫男子道,“我听说云墨败在了叶良辰手中,没想到堂堂铁胆神王的儿子,竟然败了。”

  “这也正常,毕竟小王爷的修为不够,虽然是不用内力,但是说到底还是跟修为有关。叶良辰可是炼体九层,即使不用内力,小王爷也不是对手。”

  云墨等人愕然,没想到一个多月过去了,他们还在谈论这个事件,是这个事情热度太高还是传播速度太慢了?

  想一想,也正常,要知道,这京城可是比前世的北京城还大,不过人口只有五百万,而且信息传播不是很发达,都是口口相传,而且京城也没有什么大事发生,所以到现在还在谈论也很正常。

  云墨琢磨着,是不是应该搞一个类似与前世的新闻媒体机构?

  把一些消息传出去,像一些专门的词汇,这些人都没听过。

  比如“男朋友”、“女朋友”等词汇,每次云墨说出来,对方都是一脸懵逼,搞的很尴尬。

  而且这个新闻媒体机构可是很赚钱的!

  云墨决定,回家后好好计划计划,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总要留下一点什么。

  对了,还有酿酒!

  这里的酒太难喝了!

  黄衫青年分析道:“不过,我听说我们小王爷是追求叶良辰的妹妹叶笑笑,而叶良辰不肯,然后两人就打起来了。当时小王爷在擂台上,一直不肯忍术,口中一直念叨:谁也不能阻止我喜欢笑笑,神也不行!”

  “啧啧,看来小王爷倒也是个痴情之人呐。而且这个他并不是大家所说的那么纨绔啊。他炼体三层却能和炼体九层的叶良辰过了几百招,这有点恐怖啊。”一旁的白衣青年发出赞叹。

  “没错,我听说小王爷云墨的肉身极其恐怖,应该是修炼了某种强大的炼体功法。而且我还听说他自从那次从青楼摔下来后,就一直在家里苦修,本来是炼体一层的,瞬间就窜到了炼体三层,应该是醒悟了。”

  黄衫青年说得条条是道,颇有指点江山的味道,让云墨这个当事人都为之汗颜。

  “此言差矣。”一个羽扇青年道,“这位兄台,以前小王爷空有天才的资质,但却不知道利用。现在他是醒悟了,但是醒悟的是练武方面,而其他顽劣的习性却没有改变。

  “你看他现在做的事,听说前段时间还想抢城西的豆腐西施,没成功,路上还杀了一个老乞丐。只能这么说,他以前是一个不知进取的纨绔子弟,而现在有了进取之心而已。本质还是没有任何改变的。”

  “阁下分析的有道理。”黄衫男子道,“在下佩服。”

  ......

  “欧阳姑娘到。”刚说完,一个声音从表演台上传来。

  云墨循声看过去,只见一个穿着淡粉色华衣为之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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