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沈喻第1/4段
我初识沈喻是在大学二年级。那时候我二十一岁,而跟我同届的她只有十九岁。
也就是说,她十九岁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了非凡的气场。
自从那一面之后,我脑子里便萦满了她的影子。作为一个读书读傻的人,我深谙“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道理。于是在追她之前,也曾试着去了解她的背景。我开始跟他们系的老师同学套近乎,拐弯抹角,明察暗访,打听关于她的一切事情。
但刺探来的结果让我更加迷惘,因为她之前的经历简直如同云遮雾罩,谁都无法说清她的来历和背景。
“从来没见过她父母,据说都在国外。”她同班同学这么说。
“刚入学的时候,她是一个人背包来的,没有爸妈陪着送过来。”她同寝室友这么说。
“学生档案是**,不能乱查可是,我帮你瞅一眼吧,别外传啊!”学生处老师对我说。
她从电脑里输入“沈喻”的名字,然后愣在了那里。
“她的登记信息奇了怪了!”
我赶紧伸过头去,只见档案表格里登记着沈喻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学籍号、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中学信息等等。看她登记的家庭住址,她来自省会淞山市。
接下来就比较奇怪了,后面有一栏叫“户主姓名”。学生一般都还跟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所以大多登记的都是父亲的名字。
而沈喻却不一样,那栏登记的却是她本人的名字。
这还不算奇怪,奇怪的是她的“家庭关系”和“紧急联络人”这两栏都空着,只有“紧急联系方式”中有一个淞山的座机号码。
我别的能耐没有,但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只扫了一眼就把那个号码记了下来。
“诶?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没有父母信息?”我问老师。
“这些是根据户口本信息录入的,应该还有她户口本的影印件。”老师打开一个链接,果然从系统中调出了她的户口本信息。
果不其然,沈喻的户口本上只有她孤零零一个人,没有父母,更没有兄弟姐妹。
“奇怪,奇怪。”学生处老师使劲摇着头说。
......
我从学生处告辞出来,试着拨打那个紧急联系电话。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是空号,请……”甜美的女声在我耳边响着。
“干嘛呢?”另一个更加甜美的女声在我背后响了起来。
“啊?!”我惊讶地转过身去。
沈喻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背后,她正背着双肩包,眯着眼睛看着我。我因为转身太猛,差点蹭到她的胸上。
“你……活腻了吗?”她顷刻瞪圆双眼。
“对、对不起……”
因为过于仓促,我都忘了挂断手机,里面的提示音还在不停响着。
“orry,thesubcriberyoudialed……”
我刚要挂断,谁知道被她劈手夺了过来。她看一眼手机屏幕上的号码,顿时龙颜大怒。
“早听说你在打听我**,一直盯着你呢!看你从学生处出来,然后鬼鬼祟祟地来打电话就知道你没干好事!”她举着我手机,一副要摔在地上的样子。
“别别,我错了……”我赶紧求饶。
“以后不准再刺探别人**,否则有你好看!”她把手机丢给我,然后转身走开。
我心一横,快步追了上去。
“那、那个,你能……”
“不能!”
“你、你能做我女……”
“闭嘴!”
“能做我女、女朋友吗?”我终于把这句话完整地吐了出来。
“滚!”她头也不回,加快脚步朝图书馆走去。
这便是我第一次向女生表白。之后在大学里两年多的日子里,我断断续续,先后又向她表白了八次。
“你烦不烦?”她问我。
“不、不烦。”
“我都替你觉得烦!”
“那估计咱俩对烦的定义不太一致……”
......
岁月如梭,一晃两年多过去,我和她就这样耗到了大学毕业。
毕业之后她出国留学,我便进了这家文化公司,过着补锅加背锅的日子。
但就在工作第三年的时候,我补锅居然补出了狗屎运。
当时公司准备做一套丛书,可其中有个作者的文笔过于汪洋恣肆,整篇文章错别字连篇。“的地得”用不对也就算了,关键还全部用错。
出书需要一套编辑、校对和加工的工作。但看这两位作者的稿子,“编校加”基本上等于重写,所以同事们都不想接任责编。
就这样,主编又想起我来。
“肯定是本畅销书,你做好了,给你收益分成!”大概也觉得任务过于繁重,主编使劲拍着胸脯给我许愿。
我猜不透主编的意图,于是决定约作者见面聊一下。结果那天来了一个二百多斤,走路都呼哧呼哧喘气的胖子。他侧着身挪进小会议室,然后一屁股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
塑料椅顿时发出一阵悲催的惨叫,好在它勉力维持,最终还是痛苦地支撑住了超负荷的压力。
“您是……?”我问。
“俺就是白小纯。”他说,“你们主编,是俺大舅。”
“啊……”我愣了三十秒,“您的两本,还挺不错的,就是这的地得……”
“我故意用错的,先锋作者,行为艺术。”他说。
“好吧……”我举手投降。
他有一种“傲慢怼”的本事,我们俩根本无法沟通。我只好毕恭毕敬送他到电梯口,看着他努力把自己塞到里面。
主编正好路过,他朝胖子挥挥手,然后拍拍我肩膀。
“这作家是棵好苗子,小言,我给了你好资源啊。努力吧,有了收益肯定给你提成。”
我只好点点头,看来这本书只能自己帮他重写了。
好在我从小记忆力超群,脑子就跟扫描仪似的,任凭多长的东西,只要看上一眼,立刻就能从脑子里调出图像来。
但饶是这样,我还是花了三个月时间扎进白小纯芜杂的里。每天用十几个小时改写,弄得眼睛都快瞎了。
同事们都在窃窃笑我,就连老郑都来劝我。
“要不算了?不行推掉这份差事得了。”
我摇摇头,推?推给谁去?本来都是大家不做的东西才扔给我的,我就是公司的,我要再不做的东西,就只能永久删除了。
可主编能让我删除他外甥的作品吗?
人算不如天算,虽然耗费了我半年心血,但白小纯的书一炮而红。不仅红了,还很快以高价转卖了影视改编权。
“俺是个胖子,但是个有才的胖子,俺肚子里装的都是才华!”他“啪啪啪”拍着肚子接受采访,说话跟之前一样理直气壮。
我连着出了他两本畅销书,还卖了改编权,主编终于念起我的好,他力排众议,给我分了笔不菲的奖金当然,他自己拿了更大的一份。
那时候房价还便宜,我靠这笔钱当首付,在城乡结合部买了套一居室的房子。
签了购房合同的那天夜里,我兴奋地哆嗦着,给在国外留学的沈喻打去越洋电话。
“我终于买房了,咱有房了!”我激动地说。
“闭嘴!!你买房干我什么事儿?!”她一句话怼了回来,我都能想象出她鼻孔喷着冷气的样子。
“嘿嘿嘿……”我还是激动地傻笑着。
“有病!”她骂我一句,但没挂断电话。
“我等你回来。”我说。
“回你个头!”她终于啪地一声挂断电话。
“嘿嘿嘿……”我已经习惯了她这种对话方式,所以还兀自拿着话筒,继续不停地傻笑着。
之后其他同事对我的奖金艳羡不已,他们纷纷找主编做工作,最后我还是被调去“善本辑录”这种不冷不热不急不缓的项目里,重新过起平庸平常平凡平淡的日子。
其实有时候吧,挺怀念那个叫白小纯的胖子的。
......
但有一件事,老天却是的的确确地厚待了我。
那就是沈喻一直没有恋爱,更没有结婚。
这么多年她身边倒并不是没有追求者,但她却一概视而不见。
当初她大学毕业后出国留学时,我每天都提心吊胆,虽然每天都能想出各种办法来联系她,但总怕某天我们之间那条若有若无的线断了。
她也几乎不跟我谈起感情上的事,我的消息、我的电话她也总是回、总是接,但如果想前进一步,她总是理智地回避开来。
我时常也忍不住跟她表白,但总是被她一句话给撅回来。
“我是独身主义者,你知道的。”
或者是
&ems主编终于念起我的好,他力排众议,给我分了笔不菲的奖金当然,他自己拿了更大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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