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杀剑之名(二)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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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围的兽人们纷纷避让开来,生怕自己被二人所波及。

  另一边,戈登也找上了他早就看不顺眼的修斯。

  相比萨卡和诺顿,他二人的战斗要显得安静许多,没有那种拳拳到肉的热血。

  但在纷繁的枪影与刀影之间所游荡的死亡气息却一点也不弱。

  修斯是个聪明人,豹族的力量虽然不弱,但比起狮虎这样的种族却差上不少。

  因此,他选择以弯刀作为自己的武器。

  加重的弯刀不但能够将他的力量发挥到极致,也丝毫不影响他的速度。可以说,对他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兵刃。

  而戈登之所以会选择长枪作为武器,则是因为哈维的一番话。

  在最初,鹰族的武器是他们锋锐的利爪和羽毛。在鹰族加入萨卡一方,忠诚也经过考验之后,哈维便劝说他们使用木制的长枪长矛作为武器。

  他们的羽毛虽然多,但吃亏在威力弱小。爪虽有力,却会陷他们自身于危难。

  使用兽人族内特有的钢木制作的长矛无论是接近战还是远程,都可以让鹰族处于有利的局面。

  所以,两人的战斗与其说是力量上的对决,不如说是哈维与修斯在武器选择方面的头脑对决!

  枪来刀往之间,十几分钟便匆匆过去。戈登与修斯的战斗却是半斤八两,相持不下。

  锵!

  修斯一刀被戈登长枪挡下,眼珠一转,冷笑道:“想不到,你这哈维的奴仆也有这样的力量。”

  “奴仆……”

  戈登双眼微眯,双翅震动间无数羽毛飞向修斯。

  对于之前的福特来说,这样的距离这样锋利的羽毛是致命的。但对修斯来说,只要以八成的速度躲闪几下便可不伤分毫。

  “怎么?难道你以为你在萨卡那边还是什么重要的角色?实话告诉你,他们只是把你当做奴仆、保安、肉盾罢了!你还傻乎乎的为他们拼命!

  啧啧,真羡慕哈维,我为什么就碰不上这样的傻瓜!”修斯躲闪着戈登的进攻,嘴里却是一刻也不休息。

  “呵,那你呢?”戈登抖了个枪花,雷霆一枪斜刺而出。

  咔!!!

  将戈登枪尖斜劈开来,修斯愣道:“我?”

  “你又以为自己的地位有多高吗?”

  戈登一击不成,转过枪尖又连刺几枪,逼得修斯连连后退。

  “你以为诺顿登上王位,你会有什么好结果。可事实上,只要朱莉在一天,你就永远得做tian足摇尾的狗。若是比拼智力,你就算不笨,却也不是朱莉的对手。”戈登继续说道。

  “哼!我自然有我的主意,这就不是你该操心的了!”

  “嗯,那么我说点和现在有关的。”

  戈登突然收招,拍打翅膀飞离修斯的进攻范围。

  “你好像没有发现,我们两个已经脱离了战场中心。”

  !!!

  修斯心里一颤,连忙向拼杀声最响的地方望去,惊觉自己与戈登斗了接近半个小时,竟离开了战斗中心千米左右的宫殿花园。

  旁边只有一些不入流的兽人在战斗,一下一下缓慢的金铁交击声音听得旁人都有些着急。

  “再见了,希望你能在魂归之所做完你的美梦。”

  戈登振盾罢了!你还傻乎乎的为他们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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