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人生悲剧性第1/4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大部分早上,都是我在做早餐,做完早餐,小池也起来洗漱了,吃过早餐后,她开车到学校,我在洗碗时,习惯性地打开音乐,妄图给平庸的劳动带来不一样的意义。

  假装高雅。

  听到一个曲子辛德勒的名单,包括弦乐曲和童声合唱,带给我一种深入骨髓的凄美。

  人生注定是个悲剧。

  当你刚刚建立起对一个人的信任或亲近,即使从未有背叛,也终将告别。当你刚刚熟悉一个环境或一种生活方式,随意的一个意外,也可以打破你所有建立起来的把握。

  对这种悲剧,所有的反抗终将失败。我们听到贝多芬的命运,他的反抗只留下了音符,而心境早已逝去。在人类最伟大的文艺作品中,悲剧是永远的主题。在情感上不断地告别,就连存在,也将不存在。

  “长亭外,古道边,荒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在看透人间别离之苦,连告别世间繁华的李叔同,也不得不感叹人生的悲凉。

  就象循环的机器,日子平静而快乐地旋转,晨光还留在记忆中,夜晚就已经到达。

  我做梦了,不是因为小池论文的原因,也不是因为黄帝内经的原则,更与弗洛伊德无关。我就是做梦了,在身边小池娇柔的呼吸中,在她温暖的体温旁,我做了一个梦,我的笑、我的哭、我的念想、我的喜欢,在梦里,都与她无关,尽管她离我这么近,对我这么好。

  梦里回到小时候,我妈妈到外婆家,妈妈背着一大包东西,刻意掩饰了艰难,我要妈妈抱,她笑着对我说:“乖,自己要走,自己走到外婆家,就有肉吃,庄娃最能干,外婆最喜欢了。”

  我蹦蹦跳跳,一会在妈妈前面一会在妈妈后面。过一会,我又不想走了,妈妈跟我唱起了儿歌:“虫虫虫虫飞,飞到家家屋的去,家家不给我打狗,我就阴倒走,家家不给我吃肉,我就阴倒怄”。

  在仿佛听到家家喝退狗的声音,在仿佛闻到家家屋里肉香的时候,我哭了,我哭醒了。发现自己没有泪,身边只有小池的体温和呼吸。

  孤独不言而喻,即使在最爱的人身边。

  我觉得我拥有了一些自己不配的幸福,不知道这种幸福将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在我从小的记忆中,所有好处都是有代价的。比如,小学班上有个女生,他爸爸回来,给她带了一块香香的橡皮,引起了我发小二娃的兴趣。他带我去商店问,商店说没进这种东西,如果我们想买,他下一周可以进两块回来。为了这两块橡皮,我们就在星期天帮镇上的牛肉厂割草,两个人忙了一整天,终于凭自己的劳动,卖到了钱。星期一,我们俩到商店,老板果然进了两块这样的橡皮,当买到橡皮后,那个幸福感充满了整个夏天,每天晚上,我把它放在我的枕头边,闻着它的香味,睡得心满意足。从每一个激动人心的小本子、色彩艳丽的新铅笔,都是我从劳动中换来的。有一回,二娃的姐姐招呼我上山,她发现了一块坡地上,有大量的天门冬,这是一种中药材,我、她、二娃用一天的时间,把它们扫荡干净,尽管中午没有吃饭、下午的小雨打湿了我们的衣服,但我们还是收获了满满的幸福感。你要知道,我换来了期盼已经铁皮文具盒,这可是个值得骄傲的大物件!

  那个曾经最爱我的人,我是否也会出现在你的梦中。我不知道,我是否曾经给你带来某些残存的希望,点亮你黑暗时那不忍直视的火光,但你总是突如其来,映衬我的孤独,在白天我自以为是的地方。

  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还有一个美好的人,具备一切的条件,让我逃避,让我疗伤。

  我以为,在这样的环境,你不会出现。那伤口也应该早已愈合,那疼痛不会再来。我躺在幸福的角落,在远离故乡的地方,躲开了一切熟悉的人,接触了大量的新鲜。不是说生生之谓易吗?不是说新事物总会战胜旧事物吗?不是说时间是最好的药吗?

  我还是失败了,你躲在最深的角落,偶尔在梦中出现,一句儿歌,也会让我泪如泉涌。

  我不能哭,我不能输,我要稳起,像他们说的那种坚强。

  在黑夜,一个个人在我眼前浮现。这是一群怎样的不知死活的人啊!李茅,以为以个人的能力改变世界,他从未想过,自己终将走向灭亡。他没受到过伤害,他以为这是他的素质和努力避开了伤痛,其实,任何突然的变故都会满的幸福感。你要知道,我换来了期盼已经铁皮文具盒,这可是个值得骄傲的大物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