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楔子·梅开二度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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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西南边境六省之一。也是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份。世居的少数民族有壮族、苗族、瑶族、侗族、仡佬族、回族、京族、毛南族、阿卡族等。我——文叔就是生活在这中越边境的一个小镇当中。

  之所以提到少数民族,是因为本书要讲的是千百年来一直神乎其神的巫蛊。而能比较厉害地使用蛊的民族,广西就有七个之多!

  蛊,即虫王。药圣李时珍《本草纲目》有云:“取百虫入瓮,经年开之,必有一虫食诸虫,即此名为蛊。”

  意思就是说:找来百只毒虫放在瓮中,然后,把它密封起来,不以食物供之。这些虫子为了活命只能吃其他的虫子。如此放置一年之后再打开,必有一只虫子把其他虫子吃光而使得自己存活下来。存活下来的虫子即为蛊。

  用其粪便,或唾沫,或尿液放在要迫害的人的食用水及食物中,吃了的人会出现肚子里长虫、中毒、神经失常、突发怪病、流血不止等症状,身体慢慢虚弱而死。

  蛊的出现,最早可追溯到殷商时期。直到十多年前,仍听说有人在用蛊虫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一时间,附近几个村子又回到了谈蛊色变的年代。以至于“不可触碰陌生人之物”成了长辈们对其孩童出门的唯一告诫。

  中了不同的蛊毒会出现不同的后果。

  可以说,巫蛊的研究是最早的基因科学和内分泌科学。

  在上一书中,我有粗略提到“鸡鬼”(见《金牛潭》第二十四章)。这里所说的鸡鬼,当然不是鸡死之后变成了鬼。而是指对饲养“鸡蛊”之人的一个称呼。

  “鸡蛊者,养于翁,以活鸡饲之,能催炭火,致人以傀,食食之髓,篡居人躯。”

  我本来对于蛊之一说,以为并不神秘。可是八年前,我用上述之法制造金蚕蛊,没有成功。这才对蛊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

  ◎文叔·于中越边境小镇

  初春。中越边境小镇。

  “得老加年诚可喜,当春对酒亦宜欢,心中别有欢喜事,开得龙门八节滩……今朝欢喜缘何事,礼彻佛名百部经。”

  春节长假刚过。山里的春天,仍格外寒冷。带着慵懒的喜悦,人们陆续投入了生产工作当中。

  早上九点,按说虾街这时应该已经排满了前往交易市场运货的车辆。今天却是另一番景象:一整条街摆满了餐桌,妇女们忙碌着,有的洗菜、有的洗餐具、有的在制作地方特色美食、有的在生火、有的在搭建红帐……

  整条街是炊烟弥漫,欢声笑语不绝于耳,很是热闹。

  这是有人要办喜事了。是的,要办喜事的就是我和雨梅。

  爱店镇及其周边的乡村,不管红事白事,都喜欢在自家宅子前摆设酒席。为的是能让宾朋们尽兴。这难免给交通带来不便,却不必为此担心。习俗如此,自是你有我有。

  经过八个月的相处,相知。在我的熏陶下,雨梅变得成熟了,更加具有女人味。原本就冰雪聪明的她,不但在我家的书房中学到了不少知识,也跟我学了些拳脚功夫。如今已是三五大汉无法近其身的程度,我却告诫她,不到万不得已,不需露武。

  而我在她的影响下,心态变得也年轻了,性格也变得外放很多。

  李参赞,这时候要改口为岳父大人了。很多人都说,不知道我积了什么德才攀上了这们亲。在我和新晋岳父的努力下,越南帮得以瓦解。雨梅奇迹也似的复活,使得他十分高兴,还有什么不能答应的呢?而且,先提出结婚的还是雨梅。

  至于郑航,也已然跟了我,不再为领事馆做事。平时帮我打打下手,我也不时教他几招。他这会的功夫,虽然还算不上一流,但是对付几十条大汉,已绰绰有余……

  “雨梅,你好了没有?”

  “还差一点,我的妆还没弄好,好像头发又有点乱了。文叔,你快来帮我弄下。”

  “已经很好了。”我走到化妆桌前,道。

  “不行,你是第二次结婚,我可是第一次,当然得弄好点啊。而且,我太土里土气的,也会丢你面子嘛。”

  “他们只会嫉妒法近其身的程度,我却告诫她,不到万不得已,不需露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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