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恶之花(3)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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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邑县城东边是富人区,西边则是穷人区。

  陈阿鼠在城里有三处住所,一是富人区的大宅子,二是留仙居——城里最大的青楼,自是给他这个东家长留了房间,三是城隍庙,陈阿鼠在马邑发迹的地方,城里最大的赌场便设在那里。

  说起来陈阿鼠住的最多的地方便是城隍庙了,第二才是留仙居,大宅子反而最少去。

  无他,城隍庙是他利润最大的的地方,也是鱼龙混杂之处,特别是像马邑这样的胡汉杂居之处,每天都有伤人的事件发生,隔三差五死个把人也不稀奇。

  而城隍庙附近是最乱的地方,陈阿鼠自己不亲自盯着心里不踏实。

  城隍庙也分成了三进,里面早就没有道士了,也就是打了个幌子。前殿是陈阿鼠手下的混混们居住的地方,正殿则是赌场,当然了赌累了吃点小吃,喝点小酒也是可以的,后殿自然是陈阿鼠一个人住的地方,他最钟爱的一个小妾也住在这里,还有他四处搜罗的五个护卫。

  赌场是营业最晚的地方,几乎是彻夜不停息,大白天自然关着。

  城隍庙附近则是穷人区里面的穷人区,也是县城里面的一个集市,里面住的是都是一些附近的村民,以前朔州战乱时逃到城里,由于县城人丁稀少,当时的县令便收留了他们,这些人白天在外面劳作,晚上再回到城里居住,日常在集市上贩卖一些自己自己种的粮食、蔬菜、猎物,勉强糊口,在这里摆摊的自然要给城隍庙交一份子,老百姓都是敢怒而不敢言。

  集市的中间有一间小院子,只有两进,不过在这里大多是木板茅房、窝棚的集市上还算好的,院里住着一位女人,只有二十多岁,头上还缠着白布,穿着一身白衣,显见着家里最近失去了亲人。

  这女人姓史,名小翠,原来是留仙居的一位“红姑”,后来被这个宅子的主人——集市里唯一的一个肉铺的主人张屠夫瞧上了,张屠夫很是迷恋小翠,后来便将自己的的全部积蓄拿出来为小翠赎了身,张屠夫三十大几也没几个亲人,家里就一个老娘,赎了小翠后便将她立为正房夫人,夫妇二人相亲相爱,日子虽然辛苦,也还过得去。

  也许是老天开眼了,四年前小翠竟然怀孕了,最后还生下一对双胞胎,虽然都是女儿,张屠夫也是喜不自胜,欢喜得不得了,每天早上出去杀猪卖肉,下午早早地就回家了,手里还提着一块最好的肉——自然是为两个女儿准备的。

  好人活不长,坏人行千里,此言确实不虚。

  张屠夫一家的好日子没过几年,一对女儿刚满四岁,就在一个月前却失踪了,失踪的情况与红楼梦里的那位可怜的英莲差不多,有了女儿后,张家雇了一个丫环,就是集市上的人家,帮着照看女儿,有一天这丫环带着两个小孩出去玩耍,到半路想上茅厕,正好集市上有一间,等她上完茅厕出来一看,两个小孩却不见了。

  这下丫环急疯了,满集市地找,碰到张屠夫的肉铺赶紧跟他说了,张屠夫一听大惊失色,赶紧收了肉铺和丫环一起找起来,结果找了一天,连东城的富人区也去了还是没有踪影。

  第二天,张屠夫便报了官,回到家里免不了对丫环一顿打骂,没想到这丫环也是一个刚烈的性子,加上自己确实弄丢了小孩,羞愤之下竟投了井,这下张屠夫麻烦来了,按照后唐的律令,凡是因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造成过失的人要负连带责任,轻者监禁,重者斩首。

  张屠夫脾气火爆,又颇有勇力——不然这集市上唯一的铺子他也保不住,平素对城隍庙和捕头们也没有好脸色,这下他的“报应”来了,县令大笔一挥,竟判了个斩监候。

  家里的老娘先是失去了两个孙女儿,接着又失去了儿子,又急又气,最后竟病死了。

  史小翠哪里经过这些事,先是五内俱焚,接着便是六神无主,最后还是左邻右舍的好心人提醒她,她才赶紧把铺子卖了,草草埋葬了老娘,又将剩下的钱四处打点,不过张屠夫的判决却丝毫没有改变,最后她以前的东家——陈阿鼠出现了,对她说只要她回到留仙居就可保张屠夫不死,可她好不容易逃离火坑,心里又挂念着一双女儿,哪儿能应承他这个,便毫不犹豫拒绝了。

  后天就是张屠夫问斩的日子,史小翠决定好好做几个菜,明天一早去大牢里探望张屠夫,毕竟夫妻一场,让他走之前好好吃一顿也算了了心愿,她也打定了主意,等埋葬了张屠夫,自己便将宅子卖了,随后就离开马邑,四处打听女儿的下落。

  凌晨时分,城隍庙依然灯火通明,后院也有两间房屋亮着灯,一间还在说笑着。
屠夫麻烦来了,按照后唐的律令,凡是因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造成过失的人要负连带责任,轻者监禁,重者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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