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有个姑娘叫张爱玲第1/2段
谁能理解当我靠近你时,就站在某个角度欣赏你的温柔时我的心有多激动!或许,唯有恋爱当中的人能体味,这种感觉,胜过生死。
我因为过度思念过去的某个人而几乎烧焦的心再次充满活力的跳跃起来,甚至我忘了劳累。我尽力充沛,我根本停不下手脚,有活就干,不论什么样的活我都抢着干,因此我不但释放了自己激动的情绪还在老板和同事面前赢得了勤劳,诚实的好名声。而实际情况是我并非那么爱劳动,我挺懒的,只是自从看到佳霞的那一刻,我只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神经系统,我只能将因兴奋而产生的多余的能量用工作的方式消耗掉而已。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在透支我的体力。
而不论从何种角度来看我很快融入了这样一个团队,而自从我的到来,不论从后厨还是前厅以及厕所,当然还要包括早上热开水的供应,都进入了一种有序而整齐的状态下。假如非得用一两个侧例来说明,那就是老板的老丈人老黄再也不用早起生火烧水了;张龙也可以分出身来安心去外边采购啦——他以前兼任抢修堵塞的厕所;张爱玲可以大呼一声我终于可以爬在桌子上眯一会眼了……而我的工作几乎可以延伸到各个方面,传菜,上菜,端茶倒水,打理桌面,摆放餐具,扫地拖地,只要我眼下的活干完了,我就会帮助还没有忙完的同事,一般她们无比的喜欢我的出现,也喜欢爬在桌子上疲倦的望着我喃喃的说:“许超,你怎么跟头小牛一样那么多蛮力!”
而其中张爱玲这个小丫头片子对我更是想怎么使就怎么使,最喜欢跟我斗嘴谩骂,有时我感觉她都涉嫌对我有所调戏!可我都忍了,我实在受不了我就说,你当我老婆好了,这样我任劳任怨也就认了。她倒是双眉轩起,撅着一张小嘴说,谁是你老婆,才不给你当老婆哩!而自从我提出老婆的概念,就并没打算放过她,我决定了不欺负到她求饶我就一直折磨她。因此,每次我们两个人时我就喜欢叫她老婆。没承想,这一叫居然叫习惯了,有时连我自个儿都晕,似乎内心总有一种别样的感觉在萦绕。而她最初还对我脚踢拳打,甚至不惜追着打。后来索性眼一白,脚一跺,哭笑不得起来。我觉得折磨的她也够呛,我想回到最初的状态,可我发现,她却有了异常的表现。
记得那天我传了一道“金沙黑美人”的菜到三楼,她却杵在那里发呆。我喊了句“老婆,接菜!”可她心事重重的样子,不言不语,接了菜推开门进去了,不一会儿悄然出来,合上门就站在门前一个劲儿的盯着我,眼红红的,这状态倒是吓了我一跳。我心想坏了,可不是欺负过了头了。我赶紧凑到她面前,有点不好意思的说,你别生气,我跟你闹着玩儿的,别放在心上,以后我不叫了还不行么?
她瞪了我一眼,我却看到了她眼眸上的泪痕。其实她个头小了点,可长的很漂亮,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束着个马尾,头发洗的很飘逸,特别额前的那一绺刘海,她那一甩头或者颠颠的走起路来,犹如春风拂面,别提多潇洒了,而她整个儿一开朗到没心没肺的性格,可爱憎分明。假如不喜欢某个人她会直言不讳的表达自己的情绪,而她似乎跟任何人都能打成一片。可这仅仅是表象,从内心而言,她大大咧咧的性格之中不乏细腻柔弱的女孩天性。
我继续道歉,她哼了一声,别过了脸,她说了一句话让我让我噎了半天,恁是没有反驳出来,本来在她面前我永远是一副油嘴滑舌的模样,可她却将我看的比谁都清澈。她说:“你整天跟我后边老婆老婆的,谁不知道你心里装着佳霞。”
似乎一句平淡无奇的话却一箭穿心,立马将我所有的煎熬全都射死,我傻傻的杵在那嗫嚅了半天,憋红着脸,不知如何是好。
“别装了,我发现好久了,从你第一天来我就发现了,你看佳霞的眼神与众不同。”张爱玲继续说。说完叹口气,她说:“你知道么,我也喜欢一个人,也可以说我爱他,可他不爱我。”她说出这句话时,眼泪掉了下来。
我知道她将我当知心朋友了,因此我认真的充当了一个倾听者。她看我认真的样子,终于鼓舞了勇气,继续讲了下去。
原来她喜欢张龙。对于张龙我了解的不深,后来才知道是个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不知道哪个大学的,总之也刚来不久,听着怎么像我们李老板的亲戚到没心没肺的性格,可爱憎分明。假如不喜欢某个人她会直言不讳的表达自己的情绪,而她似乎跟任何人都能打成一片。可这仅仅是表象,从内心而言,她大大咧咧的性格之中不乏细腻柔弱的女孩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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