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心安的小鞠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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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辉少自己呢?”阿黄突然间问道:“辉少自己就不想走么?”

  “这一点……”小鞠的脸色变得很奇怪。

  =

  斯巴董事长办公室。

  王总正在听秘书的汇报。

  汇报完之后,秘书正准备出去,却似乎想到了什么。

  “恩?”王总奇怪地看了过去。

  “王总。”秘书组织了一下语言,试探着问道:“公司要不要对王辉的合同进行修改?”

  “为什么要修改?”王总反问。

  “可……王辉不会走么?”

  “她不会的。”王总摇了摇头,无所谓地说道。

  “不会的?”秘书有些感到不可思议。

  是什么让王总这么笃信王辉不会离开?

  “是啊,除去斯巴之外,哪还有公司会同意那个小丫头那种合同?”王总一脸郁闷地说道。

  秘书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随后在离开董事长办公室之后,特意去了人事部门调阅了王辉的合同。

  这才明白了为什么王总根本不担心王辉是否会离开斯巴。

  其他的内容和其他人大同小异,无非就只是多了一份词曲作者的合同而已。

  可问题,还多了两个附属条款。

  一个是王辉对于其创作的歌曲,拥有全部版权,在团期间,可以交给公司员工演唱,但版权还是在她那里。

  第二个,则是一份导演协会的申请资格。

  后面那个暂且不说它,只是第一个,就让秘书明白,为什么王辉不会离开了。

  废话,她拥有所有歌曲的版权,可以随时离开,但除非她自己开公司,否则到任何公司里,有人会答应这样的条约么?

  然而问题是,她面前就有了这样一份条约。

  在感慨王总慧眼识珠之余,也不由得有些无语。

  该说王辉聪明的可怕呢?

  还是该感慨王总的魄力呢?

  可紧接着,秘书就发现了一件事。

  既然王辉能够提出这样的答案,那岂不是意味着……

  王辉的手里,早就有着天王级别的歌曲?

  这个想法,让秘书心中一惊,可紧接着,她又轻笑出声。

  是了,就算是早就知道又如何?

  以斯巴的能力,能够运营的了天王级别的歌曲?

  虽说天王级别的歌曲,已经到达了一定界限,是那种流传度十分高的歌曲,但一个好的公司,完全可以让这首歌有着更加广泛的知名度。

  这一点,就算是王辉不懂,甚至并不在乎,可难道王总就可以抱着蒙骗王辉的打算去做?

  别逗了!

  这可是合约!

  将来是需要履行法律义务的!

  万一到时候王辉反应过来,王总在欺她,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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