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往事第2/2段
沈默晗在书房里开门见山,问许幼满,“你嫁给我,我支付许幼寻全部的医疗费,帮他寻找肾源。你嫁不嫁?”
沈默晗从来不打无准备之仗。他将她早已查的一清二楚。他更知道沈思明对她的器重,娶她,沈思明是最不会反对的。
“嫁!”尽管那时候,许幼满就猜得到,沈默晗娶她,不过是为了对抗他父亲对他的逼迫,为了让沈洛琳回来沈家。但她那时候是没有选择的。
他将她带到了悬崖的边缘,她随即纵身一跃。
三个月后举行婚礼时,按照在孤儿院时定下的生日,婚礼那天,许幼满才21岁,沈默晗27岁。
之后,沈洛琳便又搬回了沈家。
沈洛琳搬回沈家,是沈默晗与她结婚时,唯一与沈思明提的要求。
但是沈洛琳只是与他们同一屋檐下生活了三个月。
那三个月里,许幼满谨小慎微,却一次次被沈洛琳刁难、陷害。
当沈默晗掺杂进来时,许幼满就看着他,怎么极致地去表达着对另一个女人的爱,怎样将她推入深渊的更深处。
那时候许幼满才发现,原来面对一个不在乎的人的刺伤,她也会痛的。但好在她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于是就去试着不在乎,最大不了,也不过是身上留下些伤痛罢了。
三个月后,沈思明将沈洛琳调往国外,参与格思学院海外教育市场的扩张计划。
沈洛琳去了,然后沈默晗也带着许幼满搬出了沈家老宅,丝毫不顾及沈思明的不同意。
在许幼满记忆力,那是沈默晗唯一一次表达对沈思明的决定的不满。
从那之后,许幼满就没再见过沈洛琳了,直到她与沈默晗离婚前的一个月,沈默晗因病住院,沈洛琳从国外飞回,日日早上带着一束百合来探望,风雨无阻。
爱其实用不着轰轰烈烈,一件小事,一点坚持,便明了于人心。
那时许幼满便决定与沈默晗离婚了。
后来,许幼寻病重去世,他们之间的一切,也就随之荡然无存,再回不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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