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李大叔1第2/2段
“不挑食的小孩好长得高,长得壮。”安妄欢满意的点了点头,这就是她很喜欢这个朝代的小孩的原因。乖巧懂事,而且还不挑食。
安妄欢大学时有一个好友,她聪明睿智,长得还好看,生在一个书香世家。唯一不好的大概就有一个熊孩子弟弟,又吵又闹又不听话,还挑食。某次安妄欢去好友家做客的时候,那个熊孩子弟弟就把好友特意给安妄欢准备的安妄还喜欢吃的食物全都吃完了。为此安妄欢笑眯眯的和熊孩子,一起看了一个下午的经典恐怖片。一部接着一部,让小孩看得心惊肉跳,还不让小孩离开。自那次之后,小孩在也不敢跟安妄欢抢食。每次安妄欢倒好友家之后,小孩简直就跟个小天使一样乖巧懂事。让他家的人简直一阵稀奇,都说小孩喜欢安妄欢。可是谁又知道呢,小孩只是担心在这个漂亮的大姐姐面前要是不听话的话,会不会又让他看一下午的恐怖片。
小男孩家离市场很近,安妄还没走多久,就听到市场里热闹的声音传来。这条街安妄欢从来没有来过,但是她知道这条街的存在,安妄欢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这条街上有一家很好吃的糕点。每一次安玉来到这里的时候,都会给她带上好几盒新品的糕点,或者她喜欢吃的小吃。
安妄欢有些新奇的看着这个市场,有点像后世的菜市场一般。很杂很乱,但是又可以从中看的出一丝的秩序。这是一条专门卖吃的的街道,两边都是食品店。店门口都是一个个的摊贩,在卖着蔬菜水果肉,还有一些小吃。
安妄欢在找一个脸上有着伤疤的摊贩,那是安玉曾经跟她说起过的一个很好的卖肉的老板。听着安玉说起那个人的时候,安妄欢就感觉到了一丝的兴趣,她的直觉告诉她,这个老板一定不简单。虽然安妄欢的直觉总是半灵不灵的,或者可以说三次,有两次都是错的。那唯一剩下的那一次,就是每当至关重要的时候总会正确,总会让她保住性命。像安妄欢临死前和那只高阶丧尸对打的时候,她的直觉告诉她,这次肯定活不了了。这不,就死了。
李大叔盯着羊腿上的羊毛,漫不经心的一一拽掉。那羊毛很细小,若是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没有哪家摊贩会这么细心的将羊毛全部退掉,即使是李大叔也不会。他之所以这样做,到底还是因为有些无聊了。
李大叔很喜欢现在这样的生活,早上出来摆摊。肉卖掉了就离开,卖不掉就继续卖。周围的这些邻居也个个都还听话,不会没什么事情就来打扰他,和那些臭王八羔子完全不一样。这应该是他喜欢的生活,他曾经想着,若是自由之后,就找一个偏远的地方,做一个卖肉的小老板。
至于为什么是卖肉,当然是曾经有一个小丫头骗子,天天吵着嚷嚷着要吃肉。
“若是以后自由了,我就要去落雁城那里,听说那里的羊肉最好吃了。”年轻而有清脆的声音,再一次在李大叔的脑海中响起。光是听着声音就能想像出那声音的主人,一定是一个活泼又美丽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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