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杀人者——宋长亭!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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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介绍完了之后咱们接续说。今年的国家助学金的竞争者多了一个人,那就是王稚,按照他的家境,这次的助学金肯定是轮不到宋长亭的头上了……所以啊,只要他死了,钱就是我的了,我就能继续在学校里读书了……”

  “在这里就不过多赘述王稚的家境了,毕竟死者为大。但是!按照学校助学金的评比程序,最后得到助学金一定是王稚无疑了,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当然,如果有人不信的话可以问问学校的领导。”

  “二:杀人时间。这里多讲一些,还望你们有耐心看下去。昨天是周五,我们出去吃饭,喝了很多的酒。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晚上六点多了……我们七点半要去值日,去早已划分下来的值日区——体育场对面的储物室。虽然我们喝得有些多,但是并不妨碍我们去值日,这个时候,宋长亭提出一个建议:即今天他一个人去储物室值日,而之后的值日他就再也不用去了……”

  “我们喝了酒,脑袋一热就同意了。接下来就是比较重要的疑点了,那间储物室虽然长时间没有使用了,但是无论如何打扫一个上下两层不是很大的储物室都花不上一个半小时!那天我特意看了一眼时间,他是七点从寝室走,八点半回寝室。按照正常的打扫速度,花费的时间也就是宋长亭用的一半——四十五分钟左右。那么问题来了,那四十五分钟哪去了?没错,就是去了储物室对面的露天体育场。下面再讲一下那间储物室的特点,它的特点就是前门有监控器,后门监控器坏掉了,所以若是有人进了储物室后从后门走出去,监控器是拍不到的……所以属于宋长亭的杀人时间应该是晚上七点十分——八点二十分之间!而法医验证的王稚死亡时间则是晚上九点……这个后面会提到的,现在先不谈。”

  “也许有人问,为什么后门的监控坏掉了?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只想说,该懂的都懂了啊……”

  “三:杀人过程与方法。首先将王稚约到体育场,理由为助学金的分配问题与谈判,等王稚到了后用电击枪击倒,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尼龙绳将王稚吊起来。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即王稚此时并没有死,而是晕倒了……经过几十分钟的时间,王稚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吊在旗杆顶端,设身处地,换谁都会挣扎一下子的吧,然后王稚就被吊死了……不要问我怎么做才能让一个人吊在半空中不死而只要略微挣扎就会死亡的方法。首先,我仔细想了一下这样的方法我现在能想到的大约有三种,可行性暂且不论,至于为什么不详细写出方法的原因很简单……我又不是杀人凶手我怎么知道怎么杀的?这样的事情没法说啊,你们懂么?但是啊,正如我上面讲到的,该懂的自然懂……不懂的话谁也叫不醒你……”

  “为什么要设一个简单延时杀人装置呢?当然是为了不在场证明了,这样就可以做到在王稚死亡的时候宋长亭是在寝室里的。再讲一下为什么王稚的尸体会从旗杆顶端慢慢滑落。吊着王稚的尸体的绳子的尾端并不是空无一物,除了绑在尾端的鱼线,剩下东西在之前就已经融化掉了……没错!就是冰块,大量的冰块堆放在一起,浇灌上水之后在夜里就会冻成大的冰块,这给冰块的重量一定是大于王稚的体重的,所以用鱼线绑住之后放在地面上,吊起还没有死掉王稚……然后宋长亭离开,等王稚清醒后只要他下意识的拽住勒紧脖子的绳子之后,王稚就死掉了。咳,所以显而易见,第二天白天经过阳光照射,冰块融化,王稚的尸体滑落……”

  “上面论述的则有旗杆下面有化开的水为证明。”

  “四:物证。如果你决定要用绳子杀人,你会怎样处理这条绳子?没错,就是擦拭掉绳子上的指纹,消除罪证是一个人在犯罪后下意识的行为,这与犯人在现场的聪明才智没有什么关联。但是!这条绳子上是沾有宋长亭的指纹的,因为那条绳子是我们班长韩越请他帮忙送到体育场里的杂物室的……所以,一旦在绳子上找不到宋长亭的指纹,那这条绳子不就是最有利的证据么?”

  “就在我写到这里时候,我在警察局里的朋友已经告诉我绳子上没有指纹!当然我这么说可能稍微暴露了些自己的信息,甚至可能带来危险。可是啊!正义不就是于危险中顽强诞生么?正义不就是不畏艰难险阻才能称之为正义么?所以啊,为了逝去的年轻的生命,为了我们心中不曾被世俗湮灭的正义……我们要消灭黑暗!哪怕搭上身家性命!”

  “下面附上宋长亭的个人信息:2015级信息工程分院软工系,学号为11502049,下面的图片是以前军训时的拍的照片,虽然过了一年但是相貌上没有较大出入……如果在路上碰到请绕行……”

  “最后,因为本人是理科学生,长期没有用动笔,所以笔力未到之处敬请谅解……”

  宋长亭扶着墙慢慢的走着,看着去年军训时灿烂的笑脸如坠冰窟……寒冷环境总是带着极深的恶意啊……

  好冷啊。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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