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落雁岭第1/2段
第二天,李霸业正式开始了征程,他的速度很快,几乎是以半修炼的状态来赶路,一路上都是急速奔行,按照地图所示,不到半天就来到了樟林县。
他没有在这里过多停留,只是买了一匹纯红色毛发的烈马,做代步的工具。
其实真要到庆兴,也就三四千里的路,骑上匹好马不过几天的时间就可以抵达,但是李霸业的目的不是直接到庆兴,而是这一路的所见所闻所感。
所以在经过前两天的赶路,走出泗水府之后,他就开始绕圈子了,他准备经西向北,再转而向东,最终抵达庆兴,最后再坐船回去。
这一路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倒是打击了不少所谓的乡镇恶霸和匪患,当然也抽空杀了些人,因为在泗水府境外,他也不怕官府通缉,所以取了个化名“李巨侠”,开始为所欲为。
反正这年头侠以武乱禁,每天都有那么多江湖争杀,官府想管也管不过来,只要不故意残害无辜,大肆屠杀普通老百姓,他们也懒得管。
江湖事江湖了,你被打了就去打回来,你被杀了就只能怪练武不精,怨不得别人。
这天他跟随一支商队来到了一处峡谷,据说这里两边的山崖高过千仞,大雁难飞,所以被人称作落雁岭。
此岭山势险峻,峡谷小道蜿蜒细长,颇有一夫当光万夫莫开的感觉!
李霸业驻马谷前,遥望那深邃的峡谷小道,一阵狂风刮过山岗,片片落叶随风飘荡,尽显萧瑟。谷中无声,寂静得让人有一种错觉,仿佛那裂开的峡谷,不是山岭,而是一头张嘴狞笑的巨兽,欲吞下一切擅闯者!
但这条路却是西去的必经之路,否则就要选择绕道而行,无端多出几百里的距离。
对于李霸业来说几百里无所谓,只当是看看风景了,但是对于一般的商旅而言,几百里就意味着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损失。
所以,即便这条峡谷经常闹匪患,但是很多商旅仍然会选择冒险!因为纵使是多请一些镖师护送,也比绕远几百里来得值当。
“李兄!来口酒吧,今天的落雁岭看着有些怪异啊,说不好一会就要见血了,喝点酒可以润润心肺,壮壮胆!”一个满脸络腮胡的铁塔大汉朗声说道,将一只皮囊酒袋丢给了李霸业。
此时的李霸业同样是满脸胡子,一头黑发也是乱糟糟的,给人一种草莽粗野的感觉。
他这种造型是他故意为之的,一周来他对于自己的外表没有任何打理,头发不洗了,胡子不刮了,衣服也换了一身江湖草莽惯常穿的短打布褂,露出浓密的体毛。
所以给人的感觉,他应该是有三十多岁了,甚至说四十岁都有人信。
比如眼前的这位同样身高六尺,体毛旺盛的镖师,就对他一见如故,引为知己好友,从前天夜里李霸业在一个镇子遇到这支商队起,这个商队最为雄壮的汉子就对李霸业表现出了浓浓的兴趣!
一直以来,他自忖天赋异禀,天生神力,身材巨大,远非常人能比,再加上从小习练硬功,至今已有二十余载,一身金钟罩早已练得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除此之外,他还擅使一对擂鼓瓮金锤,一支锤重一百二十斤,两支锤共重二百四十斤!在他手中却如竹筷一样轻松写意,舞动起来虎虎生风,一般三流武者基本上抗不过两个回合,就是二流武者中也少有人能胜过他。
但是这样的一个奇人,却在李霸业面前碰了钉子,挫了锐气。
那一夜,他见猎心喜,难得见到这么一个比自己还高的壮汉,非要跟李霸业比比力气,结果李霸业轻松胜出,然后他不服气又要比酒,最终败下阵来,把自个喝得人事不省,这下没办法了,他彻底服气了。
“哈哈!雷兄,我就喜欢喝你的酒!果然够烈够辣!好酒!”李霸业毫不客气地接过酒,一咕隆全部给喝光了,完事吐出一口浓浓的酒气道。
“喂喂喂!你多少给我留点啊!我去……这就完了?”雷城瞪大眼睛,眼睁睁看着李霸业在短短数息的时间把自己独家酿造的烈酒都给喝完了,心疼得不得了。
“酒不就是给人喝的吗,别那么小气,雷兄!哈哈哈……”李霸业把空酒袋丢还给雷城,哈哈大笑道。
反观雷城哭着一张脸,收回了酒袋,嘴里咕噜道:“就不该给你酒喝,我咋就这么不长记性呢!妈的,前天才被你喝完了我一个月的饷钱!”
两人一阵笑骂,略微驱散了些商队中沉重的气三流武者基本上抗不过两个回合,就是二流武者中也少有人能胜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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