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四年2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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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清了缘由,经过了走访调查,劝着老太太回去,别折腾了。被老太太跳着脚骂了个狗血淋头。

  一阵夹枪带棍的骂过之后,乡上落了个嫌贫爱富、仗势欺人的名头。隐约暗带私下收了赵家的好处之类的不清不楚的话。

  乡上再无人敢沾染此事!

  老婆子眼见弄不出花来,也不知听了谁的指点,跑到县上去了,坐在县政府门口,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着儿子的不孝顺,嚎叫着自己寡妇失家的把儿子拉扯大,倒是给老丈人家尽孝心去了,顺便把赵勇、赵兴国、赵安国父子抹黑了一遍。

  因为事关的是文明乡里,俺们合作社的领头人之二,这事一下子就在县上摇了铃了。

  竟然有如此不孝顺的儿子,还有如此不讲理的亲家。

  立马就有人上前给了支援。

  “既然儿子、媳妇如此不孝顺,走我陪你走趟法院,直接把他告了,自有法律来治他。”

  老婆子起先还有点迟疑,后来经人三说两不说的,结果就去了法院,告了张国庆和赵粉香两口子。

  这个时候的人们是很纯朴的,这母告子不孝的案件,属于性质比较恶劣的,而且很典型的。

  拜张母所赐,这事像一阵风一样,传的人尽皆知。

  甚至有不少老人出面,跑到法院要求严惩张国庆,给老婆子还一个公道。

  事情影响比较大,加之县级领导非常的关注此事,因此法院决定对此案件时行公开审理。

  临时法庭就设在乡政府里。提前对外公布了开庭消息。

  张国庆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就懵圈了。

  还是棉棉看着事色不对。

  提醒赵安国拉着张国庆跑了一圈,把当年相关的人都找了一下,把当年的事情缘由,分家文书等等人证、物证落在了实处,先攥在手里。

  民事纠纷不同于刑事案件,在证据上,更是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张国庆在这场官司中,原本就处于极其不利的位置,如果连这点证据都没有,仅凭一张嘴,那根本就说不过去,光是那不知情的人的唾沫就可以把人淹死。

  舆论那就是一把看不见的无形刀。

  就算是有那知情的人,见到张国庆家如今的日子,少不了也会说句:“那就是你亲娘,再有不对,如今你的日子过的好的油搓面似的,你也得孝顺。”

  这话,棉棉私下里就没少听人说。

  当然说这话的更多的是老人,棉棉宁可相信他们本身也就是偏心的。

  还没开庭,舆论先一边倒向了对张国庆和赵粉香极其不利的一面。

  而且事态演变到已经逐渐暗含牵扯赵勇一家的意思在内,甚至于当初乡上的调解,也被直接说成是收了赵家的财物,所做的不公平的调解。

  好嘛,这三人成虎了!

  总之一句话,道德绑架至上。所有的人都同情贫穷的老人,而谴责略有资产的儿子。谁让你有钱。

  完全不考虑种什么因,得什么果的自然规律了!

  事已至此,赵勇同儿子们反倒不着急了,端看张国庆自己如何处置。

  如若这次的这盆脏水这样泼到赵家来,不说别人,赵勇就先支持女子离婚。

  还过个屁呀!

  棉棉感叹:结婚在这个时候还真他娘的还就不是俩人的事情。对女子来说,更是苛刻。你嫁的不光是这个人,而且是他的整个家庭,还有他家的生活习惯,他家的七大姑八大姨。

  这个时候,棉棉觉得门当户对真他娘的太重要了。

  开庭那天不说万巷成空,也是人潮涌动。

  法庭经过的当事人的陈述,进入的质证阶段的时候,先由原告老婆子出示证据,老婆子先傻眼了,她只是上嘴唇和下嘴唇一碰,哪里有什么证据啊!当法庭第二次问的时候,老婆子急中生智,指着张国庆大叫:“他现在比我住的好,就是证据,谁家儿子住的比老子娘还好。他这些年来,住在外面,不曾回去过,就是不孝的证据。”然后又是劈头盖脸一顿臭骂。

  经法庭再三强调,制止,才住了嘴,停了骂。

  底下听审的围观人员也是议论纷纷。

  张国庆真是心如死灰。

  轮到张国你也得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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