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食日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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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夏定鼎中原二百载,时至今日,依旧残存的异姓侯爵已然不多。

  开国时期那一批爵位中,抵达侯位有十二人,县侯七人,郡侯三人,县公与郡公各一人。

  十二公侯,都是异姓公侯。

  异姓不可为王,乃是铁律。

  与此相对的,是宋姓诸侯王,依宗室之赐爵。

  是为宗室爵。

  然而以上两者,无论是开国十二公侯,亦或是宗室公侯王,传承至今,已经过半凋零。

  俗话说,富贵不过三代。

  意思是,再大的功业,和富贵,一般传承不过三代,就要开始走下坡路。

  三代是多久?

  大夏男子成年,以虚岁十四为数,如此算来,三代人也不过是四十年。

  当然,实际上不能这么算。

  爵位传承,一般都是在上一代人死前预先决定,死后才由相应的衙门负责继承手续。

  开国至今二百载,初代开国元勋,早已作古,二代袭爵者也已入土。

  人生七十古来稀,能活到七十岁,在大夏已经算是高寿,当地官府都要授予节杖,以示尊老。

  二百载就算以七十寿来算,这也已经换了四代,更何况当年那批开国元老,大多活不到七十之数。

  许多爵位,传承至今,已经过了四代,乃至于五代。

  大夏爵位制度,特赐“开国”爵位,隔一代减等世袭。

  每隔两代,则爵位降一等级。

  四代人里,如果没有出类拔萃的,立下功劳的,此时至少减了两等。

  侯爵变成伯爵,伯爵变成子爵,子爵变成男爵,男爵变成士爵。

  爵位品级,并不是没有意义,直接关系到爵位田,私兵名额的上限。

  也就是说,爵位品级意味着特权高低。

  大夏法令中,黎明百姓,不允许持兵器过市上街,除非是有功名在身的秀才,有公差在身的衙门捕快可以例外,有制式刀剑。

  自然,兵器不包括农具或者菜刀……这实际上属于擦边,但菜刀也不可能真的禁止。

  大夏对于民间私人持有武器有严苛的限制,就连各地铁匠铺子都受到监控,不允许私人打造刀剑武器。

  唯有官员可以例外。

  秀才开始,可以佩剑。

  做官后,九品官员,可有家仆一人配刀剑;

  八品与九品等同;

  七品开始,荫家仆二人持械;

  六品等同七品;

  五品则可有四人持械,从五品开始,可以持弓箭;

  四品荫家仆十人持械,弓箭,刀剑不拘(但不能夸张,指着几百人的武器说是八人用);

  三品开始,可以用甲士,二十人,可以保有铁甲一具(有没有披甲,战斗力差距极大)。

  二品则是五十人,甲三人;

  一品荫百人,甲十人。

  这是家兵名额,各级官员可以在明面上保有的私人武装力量。

  对于官员,哪怕是官至一品,也只能荫十人披甲,超过数目,就是违制。

  这是遏制私兵的举措。

  唯有内阁宰辅与别处不同,按制可以有三百人,都可披甲。

  只要一人为宰辅,就,弓箭,刀剑不拘(但不能夸张,指着几百人的武器说是八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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