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傻点好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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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到这个份上许倾城自然不会再逗趣,点了点头道:“嗯,臣妾先谢过殿下宠爱了。不知殿下平日里都喜欢做些什么?臣妾知道您的喜欢今后要好好生服侍殿下啊。”

  刘承业闻言突然一本正经的道:“我平日里最喜欢干的是事情就是看书!”

  听了这话许倾城心中倒是踏实了一些,如今看起来这太子殿下是有些孩子气,不过喜欢看书终归是好的。这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嘛。心里想着许倾城有些好奇的问:“不知殿下喜欢看看什么书?臣妾平日里也是极为喜欢看的。”

  “大漠刀客、天涯剑仙、盛世神医传奇……”刘承业一口气说出了六七本书的名号。

  许倾城越听越是疑惑,忍不住再次开口问道:“这些书听起来都很是奇特,都是些什么书?”她虽说不能算是博览群书,但看的书着实不少,实在是没听过这些书的名字。

  “戏文!”说这话之时刘承业脸上满是自豪之色,许倾城却是愣住了。

  愣了半死许倾城心中叹了口气,心道:“看来这太子殿下并没有什么宏图大志啊,如此说不准对其而言是一件好事吧。没有上进心就不会成为姨娘的阻碍,他也就能安稳一世。这也许是上天对他的眷顾,傻点好,傻点活的长久些,活着最要紧。”

  三月,初春。

  看最新章节内容下载爱阅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爱阅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最新章节内容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大神承天之命的帝业江山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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