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当年的恩师第1/3段
“喜欢小提琴就学吧。”
Tina看上去是真心喜欢闪闪的即兴表演,闪闪也受到鼓舞玩得愈发兴奋。
出门到现在也没有喝一口水,对什么都充满好奇的闪闪一点也不觉得累。
陪着两个老师说了好一会话的洛杨倒是有些疲劳了。
这时候店里已经来了几个家长,带着不同年纪的孩子。一个看上去上小学的女孩进门看见Tina,欢快地抱了上去。
看来这位长发美女老师很受学生喜欢呢。
Tina有些不好意思,“是我的学生,我要去上课了,你随便带闪闪小朋友逛逛,马上我们店员就来了,她会再给你们介绍,对了,周五晚上有一场钢琴亲子音乐会你一定要带闪闪来,当晚的嘉宾是WillPickvance,爵士钢琴演奏家,特别热情,很能激发孩子的音乐兴趣呢。”
闪闪看起来根本不需要激发兴趣,他已经很有兴趣,自发的,自然的,毫无雕琢的兴趣。
一个和闪闪差不多大的男孩茫然地看着他,身旁的妈妈不停说着,“不要乱碰,碰坏什么乐器都要赔的。”
乐器都不碰,怎么可能会喜欢上学习乐器。
作为玩具也好,作为礼物也好,第一把1/8琴是洛杨小时候最喜欢的玩具。
这个玩具是妈妈给的。
另一个玩具是院子里的木桩,那是爸爸给的。
“我先去上课,一定要来哦,周五晚上。”
洛杨答应了,拿了一张宣传栏里的宣传单,一架三角钢琴上装饰着五彩纷呈的音符,下面写着魔术钢琴师Will。
丰富互动环节,最受孩子们喜爱的亲子音乐会。
恰到好处的广告语。
那就来吧,这家琴行的环境倒也不错。
闪闪玩得开心,还不愿意离开琴行。
洛杨也不急着走,就任由闪闪蹲在一把民谣吉他前拨动着琴弦。
“吉他,这是吉他。”
“爸爸,爸爸。”
一旁带着男孩的女子看了一眼洛杨,脸上写着厌恶。
大概是闪闪太吵了?还是不懂什么琴行的规矩?
或者是闪闪太没规矩了?
得了吧,高档社区,还真以为自己就是高级人了。
不过是房子贵一点而已,文明程度以每平米价格就能衡量的话,人类文明也太无聊了。
闪闪玩的正开心,忽然一声咣当,放在落地架上的吉他倒在了地上,落下的时候,琴头刮到了男孩的手臂,男孩哭了起来。
“妈妈……”
闪闪站在原地,一脸镇静,眼神中看不出半点感情。
洛杨觉得那是一种空无的眼神,既不是害怕也说不出还有什么别的。
莫非是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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