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经纪人第1/3段
“这是你自己的个人贴吧?”
“是的。”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林天华眉头微锁,就那么静静地看着电脑屏幕,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好一会儿对着张旭问道:“声乐课跟舞蹈课你最近有去上吗?”
张旭微微一怔,道:“没有,有段时间没去了。”
不说在湘州这段时间,就是他穿越之前,自己也有大半年没去上课充实自己了,对于一名以唱跳为主的偶像歌手来说,确实不应该。
“那演技课自然也没上过了?”虽然是疑问句,但是林天华的语气非常肯定,“这周就算了,下周开始,你录完节目就回公司去好好上课。”
“这是伊雪,以后她就是你的经纪人了,”林天华说着指着她身旁那名穿着休闲,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岁的女孩说道,“她今天就留下来,你们好好认识一下。”
张旭打量了一下自己未来的经纪人,女孩儿样貌不差,但也算不上美女,留着齐肩短发,脸圆圆的有些婴儿肥。
伊雪同时也看向了张旭,二人目光交汇,各自笑着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林天华没有给两人更多的时间,对着身旁另一个穿着职业套装的助理伸了伸手,助理立马从公文包中拿了几张纸递了过去。
“把这份版权转让协议签了。”
张旭微微皱眉,走了过去,接过协议看了看,诧异问道:“这么快?这两个创意都要?”
林天华微笑着点头:“五天后就要加录一期,是叫《非首脑会谈》?”
张旭点头,他没想到芒果台的动作这么快,五天后就要录,自己提出这个创意之后到录制第一期满打满算还不到一周呢。估计是蓝鲸台那边的《华夏之声》带来的压力实在太大了,所以才会让节目组这么渴望求变,并且如此雷厉风行。
“没什么问题就签了吧,钱虽然不多,但肯给就已经不错了。”
这时候张旭才仔细看了看手上这份转让协议,《看见你的声音》15万,《非首脑会谈》8万,全版权买断,不涉及后期分成。
“不要嫌少,要不是看在我跟建刚的面子上,你一分钱都拿不到。”林天华看张旭迟迟没有签字,特意解释了一句,“因为你跟芒果台签了雇佣合约,如果电视台硬说这属于职务作品,也不是不可以的。”
“我国的版权法有明确规定:一般而言,作品的版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个人,如果是合作创作的作品,版权由参与合作创作的每个人共同享有。但是这一规定有例外情况,其中一个例外就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是指雇员为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在其职务范围内所创作的作品。因为你没有主持人证,其实之前你跟芒果台签的合同是临时雇佣合同,严格意义上说,你属于芒果台的临时员工。”
开口解释的是林天华的助理。
张旭倒是真的没想到版权还有职务作品一说,还以为是谁创作的就是谁的呢。不过想想也是,就像游戏公司做游戏一样,版权肯定只属于公司,而不是属于开发游戏的个人。
不过他真不是觉得芒果台钱给少了,他像是缺二十七万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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