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还未破案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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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了两天,杜若心说杜守义应该已经上报结案,想去问问他朝廷那边什么时候有回复,升成都府尹的事有谱没有。

  晚上,杜若在杜守义书房见到了他,让杜若惊讶的是,杜守义看起来比前两天案子没破时还要愁苦。

  “老爹,你升官的事,黄了?”杜若惊问。

  “我看也差不多。”杜守义苦笑,“案子迟迟未破,再拖下去,别说升官了,不被贬官就不错了。”

  杜若却皱眉:“什么?案子还没破?不是已经帮你找到真凶了吗?”

  杜守义道:“王雷确实承认自己是盗窃真凶,可他死也不肯说出盗窃藏银藏匿在何处,一日找不到脏银,就无法结案。此案涉及金额不小,若是拖到最后,就算商户们认栽不追究,黄培也不会放过我。”

  掐了掐眉心,杜守义继续道:“据我所知,他已经上书成都府路监察使,弹劾我故意拖延,意图侵吞赃款。”

  宋代这会州级以上的行政单位是“路”,相当于“省”,但和省又有大大的不同。

  按照宋代官制里分权的核心思想,路被分为四个机构,分别是:转运使司、提举常平司、提点刑狱司、安抚使司。

  分别掌管着一州钱粮赋税、仓储水利监察、司法、军事。

  名义上转运使最大,但四司互不隶属,且长官多由州府长官兼任,一路四司的办公地点也不在一起,将分权制衡玩到了极致。

  “监察使”属于“转运使司”部门官员,相当于转运使的副手通判,专门监督转运使以及各州官。

  “居然构陷,可恶!”

  杜若已经隐隐明白,为什么那日黄培会冷笑了。

  杜守义摇头道:“他是通判,隶属御史台,有风闻奏事无罪之权。若是监察使来到眉州,免不了要先对我停职调查一番,我虽不怕,可一来二去更耽误查案了。所以,我必须在监察使开始调查我之前,把脏银找到!否则升官彻底无望矣!”

  杜若问:“监察使什么时候会来眉州,脏银可有眉目?”

  “大概三五日就会到吧,至于脏银,毫无眉目。王雷那厮不说,我也没有办法。”杜守义坐在椅子上,端起茶杯,又深沉放下。

  “可用刑了?”杜若问。

  如今嫌犯已经成了罪犯,当然可以用刑。

  “用了最重的刑,打的皮开肉绽,可他仍旧没说。”

  宋朝法制开明,《宋刑统》明确规定,即便对罪犯,每月用刑也只能一次,而且不能致残致死,用刑后还必须找大夫医治,确保罪犯健康。

  杜若脑海中是有这个记忆的,官宦人家对于子弟普法教育极为重视。

  回忆起这段内容后,杜若心中感慨万千,不敢相信这是万恶的旧社会定的法律。可这也限制了杜守义,不然王雷纵然是铁打的汉子,杜若也有损招让他招供。

  前世作为历史爱好者,他前世对于明朝昭狱和满清十大酷刑也是有所了解的。

  “有没有从别处入手,比如他家人?”杜若问。

  “他父母已经亡故,光棍一个……总之你能想到的我都查了,毫无所获。”

&e犯,每月用刑也只能一次,而且不能致残致死,用刑后还必须找大夫医治,确保罪犯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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