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无需内疚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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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事不对人,谈何容易。

  韩渝有点担心,忐忑地问:“李指,丁教是不是说什么了。”

  李卫国抽了两口烟,微微点点头。

  韩渝苦着脸问:“徐所上次不是跟局里说好了么,我们‘自负盈亏’,不会再跟局里要钱。”

  “丁教跟我说的不是钱的事。”

  “那是什么事?”

  “人员安全,枪支安全。”

  李卫国紧盯着他,很认真很严肃地说:“在江上救援太危险,只要是领导谁不担心?可以说这是丁教对你和梁小鱼关心,你们不能不识好歹。

  再就是江上救援不在我们的职责范围内,本来就不归我们管。这个头一开,今后江上只要发生险情,人家都会找我们。不救援就是见死不救,去了很容易吃力不讨好。”

  韩渝不解地问:“怎么就吃力不讨好。”

  “这是港监的工作,我们做人家的工作,很难说人家会不会有想法。”

  “那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但有一点你要时刻牢记。”

  “牢记什么。”

  “你既是沿江派出所的干警,更是陵海公安局的干警。对局领导要尊重,要理解局领导的良苦用心。”

  指导员语重心长,循循善诱。

  韩渝知道他是为自己好,连连点头。

  徐三野跟局领导斗,下面人夹在中间为难,何况小咸鱼还是个孩子,跟一个孩子说太多不太合适。

  李卫国干脆换了个话题,笑看着他道:“小韩,方志强今天给我打电话了,说他和许明远已经进入了状态,明天跟滨江港公安局刑侦科的周科一起,带叶兴国去建福省抓倒卖外汇券的嫌疑人。”

  提到叶兴国,韩渝有些不是滋味儿,低声问:“李指,你是老预审,你说叶兴国会判几年?”

  “换作别的案子,我心里有底。但这种案子我之前从来没接触过,叶兴国、张阿生和沈如兰到底会受到什么样的惩处,我真说不上来。”

  李卫国沉思了片刻,接着道:“但这种案子,在不同时期的惩处力度是不一样的。你去滨江参与侦办时我查过法律法规,如果按照R大常W会八五年颁布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韩渝大吃一惊:“这么严重!”

  “八四年严打,这个‘决定’可以说是在严打背景下制定颁布的。后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又颁布了一个《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相比那个‘决定’和刑法上的规定,外汇管理局的这个处罚细则要轻很多。”

  李卫国抬头看看外面,补充道:“徐所有一个同学在大银行工作,他打电话跟他的同学了解过,发现倒汇、套汇的案件在我们滨江很少,但在首都、东海和东广等地很多。

  在一些外国人和归侨比较集中的地方,许多人从事倒汇套汇,可以说是公开的秘密,据说一些企业都参与了。涉案金额几十万,在我们看来很多,但在其它地方都排不上号。”

  韩渝似懂非懂地问:“李指,你是说这事可大可小?”

  “将来移诉时滨江港公安局会综合考虑,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时一样会考虑,但我要跟你说的不是这些。”

  “什么意思,我不太懂。”

  “他们三个对你是不是很好,抓了他们,你心里是不是很歉疚,觉得对不起他们,甚至不敢见他们?”

  “……”

  韩渝心里确实有点不是滋味儿,但作为一个公安干警不能同情嫌疑人,一时间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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