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贪心的虎三爷第2/3段
他在飞鹰帮混了超过十年了,不过因为自身实力的原因,虽然为人油滑,但却始终得不到重用。
现在苏信不仅给了他权利,还将手里面的银子都交给他保管,顿时让黄炳成生出了一股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觉。
打发走了黄炳成,苏信也回到了自己的宅院,路上顺便买了一只烧鸡带回去。
推开门,馨儿立刻扑了上来,小鼻子一拱一拱的,惊喜道:“呀!是烧鸡!”
“行了小馋猫,洗洗手去吃饭。”苏信揉了揉馨儿的小脑袋。
馨儿连忙点了点头,乖乖的跑去洗手。
吃过饭后,苏信让人找来了两个木头桩子竖在了院子内,又找来黄炳成,让他去衙门上下打点的时候顺便给自己弄两柄剑出来。
寻常铁匠铺所打造的兵器太次,用那种兵器苏信还不如用眼下手里的这截铁片子呢。
常宁府中最好的兵器,都是来自朝廷的。
常宁府衙门当中的刀枪剑戟等兵器,都是朝廷军队使用过后换下来的,分发给各个州府的衙门捕快使用,材料绝对上乘,由军队内的匠人批量打造,都是开过锋,见过血的。
黄炳成去了衙门一次,只用了五十两银子,就给了苏信带回来了两柄长剑。
大周朝近些年来战事少了许多,也裁撤了许多的军队,他们的装备,便有一些分发给了各个州府,数量还不小。
一个常宁府的库房内,便有可以武装上千人的兵器、盔甲,但整个常宁府的捕快,才刚刚过百人而已。
所以这些东西,大多数都只能放在库房里面生锈,别说五十两,就算是二十两,看守库房的人也会乐颠颠的拿出来卖。
这两柄长剑一柄是细剑,三尺长、两指宽,轻盈灵动。
另一柄是重剑,足有四尺长,四指宽,沉稳厚重,便于砍杀。
这两柄剑的剑锋凛冽,仅仅是在细微处能看到细微的砍杀印记,应该是被人重新开锋过的,跟崭新的没什么两样。
苏信左手持细剑,右手持重剑,在那木桩之上不断的刺击着。
但他练习的不是出剑的力量,而是出剑的精准度。
每一剑都必须刚好在刚接触到木桩之上停下来,只要在木状上留下一道印记,便算是失败。
苏信现在身怀两种剑法,一个是荆无命快剑,另一个则是大须弥剑式。
这其中大须弥剑式偏向于防守,招式繁复,苏信主要想用它来弥补快剑杀敌时的空当,不至于在快剑被人克制时而黔驴技穷。
而金无命快剑虽然无法将熟练度提升到百分之一百,但这门剑法乃是最简单的杀人技,追求的只是发挥到极致的快、狠、准。
这三点不光是可以在荆无命快剑上体现,在修炼其他武技时,也可以利用到。
所以苏信现在只针对荆无命快剑提升熟练度,正好也就当熟练基本功了。
看到哥哥在这里练剑,馨儿便坐在屋子前的台阶上乖乖的看着。
等到苏信练的满头大汗,馨儿便去拿来水和毛巾,为苏信擦汗。
“哥哥,我可以学剑吗?”馨儿瞪着大眼睛看着苏信手中的细剑,眼中竟然有几分喜爱的神色。
“可以啊,不过馨儿为什么想要学剑?”苏信诧异的看着馨儿,女孩子在这个年纪,应该都是喜欢布娃娃一样的东西才对,刀剑这种东西,都是男孩子比较喜欢的。
馨儿握着小拳头说道:“学了剑法,我就可以保护哥哥了,将那些欺负我们的坏人都打跑。”
“好啊,哥哥就等着馨儿来保护我。”苏信笑着揉了揉馨儿的脑袋。
苏信将那柄细剑交给馨儿,结果馨儿欢喜的接过去,却苦着脸,可怜巴巴的看着苏信。
这把剑虽然说是细剑,但整体却是用百炼精钢所打造,重达十多斤,对于馨儿这都必须刚好在刚接触到木桩之上停下来,只要在木状上留下一道印记,便算是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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