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蓝玉进言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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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玉桀骜不驯,行事专横霸道,恨他的人宁不食俸,也不屑与之为伍。也就因为他的跋扈,这些年除了吕本门下的人,一直没什么人愿意与朱允炆亲近。

  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就是块臭肉,臭也把长沙王熏臭了。现在的朱允炆,年轻气盛,仁义与诡谲并行,目空一切,算是把蓝玉的狂妄,学到了极致。

  “常茂,你小子别笑话老子,你以为你的老泰山-冯胜,就是什么好东西!”

  “别傻了!当年,他提议老子试试纳哈出的诚心,怂恿你给其下马威,后脚就把你卖了,否则你能闲置在龙州那么久?”

  冯胜上的不是一本,明着的以误伤降将的为由,呈送春和殿,面上看是为自己的女婿遮掩一二。暗地里,则是密奏武英殿,言常茂自持军功,目无军法,嚣张跋扈,宜重处以警其心。

  这份密奏恰恰是皇帝重处常茂的原因,完了还人前人后的,以岳父的名义,为常茂抱打不平。要不是陛下将密奏转到了文华殿,吕氏拿它出来笼络蓝玉,他也被冯胜那小人给骗了。

  “都说我是坏人,可我坏的明显,不像冯胜阴阳脸。”

  “要我说,他还当什么大将军,去司礼监当差倒是相得益彰!”

  蓝玉这辈子刀山火海,尸山血河,波诡云谲的朝堂,他都趟过了。当官的,能有几个正人君子。奉天殿的衮衮诸公,能有五成好人,就算是盛世了。

  作为过来人,蓝玉得告诉自家的熊外甥,辅佐太孙,必须得学会看人,对付真小人,伪君子,得有点办法,否则怎么为殿下分忧呢!

  而蓝玉说的事,常茂自然也是心中有数,纳哈出之事,可是把他坑的不浅,官职、爵位都丢了,常家的门庭的都倒了一半。

  可常茂自然也不是吃闷亏的主儿,所幸将冯胜在金山之战的过失,也密奏上去。从而再加之折了骁将-濮英,被重处一顿,冯胜帐下的将校也没有得到封赏,算是各打五十大板,这仇也算是报了。

  而常茂的夫人-冯氏,虽然是悍妇,但这些年跟着他同甘共苦,也算不易。常茂觉得人谁无过,他也没必要再计较下去。对付过吧,还真把糟糠之妻怎么样吗?

  瞧着外甥一副窝囊样子,蓝玉气的连连摇头,当着太孙的面,骂常茂是个怂包软蛋。

  揽着兄长的胳膊,常森补了一句:“大哥,你的小房不是生了个儿子吗?这次干脆领回去了算了。”

  《大明律》写的明白: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当然,在实际的操作中,纳妾这种事,属于民不举、官不究。就算被人捅了出去,只要发铜交够了,不涉及到强抢民女,也没人会把把这种事当真。

  律法都管不了的事,拿来振兴夫纲最为合适。即解决了名分之事,又能敲打敲打那老东西,一句两得啊!

  要知道,常家可不是当初的常家了,身靠南宫,有大树可靠,怕什么。大老爷们,要是连婆娘那关都过不了,还怎么号令千军。

  “你小子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是吧!”

  “本来就是,小弟觉得没什么,不信你问殿下和舅舅,他们赞成不?”

  臣子们的家事,朱雄英向来是不掺和的!可常茂毕竟是他舅舅,是常氏的顶门柱,而且他年过四十,膝下只有区区一个庶子。

  不管是为了常家,还是那孩子的将来,总要给个名分,将来好继承爵位。否则,那怕朱雄英当了皇帝,也没办法让不入宗谱的私生子继承家业。

  而且,西征一役,常茂立了不少军功,皇帝势必会另眼相看,所以即便冯胜不满,也不敢再到他老人家那去。

  与蓝玉碰了一杯,朱雄英又补了一句:“愚者千失,必有一得!常森的话,多少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见太孙赞成,蓝玉不由拍了下桌子,痛斥道:“殿下说的话就是敕令,大外甥,你得雄起啊!”

  鼓动完常茂,散席后,蓝玉随朱雄英到后堂品茶,说完了家事,他们俩自然要说一点国事,而且还不能为外人所知。

  近前,皇帝年岁以高,精力大不如前,国事尽委东宫。可太子爷案牍劳形多年,积劳成疾,身子落下不小的亏空;而国事日巨,难免心有余而力不足。

  蓝玉以为,太孙应从速班师,回朝英向来是不掺和的!可常茂毕竟是他舅舅,是常氏的顶门柱,而且他年过四十,膝下只有区区一个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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