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方可一第2/3段
“伙食怎么样?”
“还行。”
两个熏蛋马上被方可消灭了,她喝口水,起身把水杯放在床头柜上,“工作忙吗?还像盛东一样?”方可坐在床头,往后移动身子靠在了床头上,把一条腿“扔”在了床上。
“差不多。”陶唐努力把目光从方可身上移开。
方可噗嗤一笑,“你说,我要不要去见见你家人?有些匆忙了,什么礼物都没带。”
“没必要吧。你明天回?”
“为什么要赶我走?”
“青岛画展收获如何?”陶唐再次施展绝技——转移话题。
“说了你也不懂。”
“是呀,你的生活我不懂,我的生活你也不懂。”
“所以呀,我要了解你的生活。我决定了,把我招进贵公司吧。”
“开什么玩笑?”
“我没开玩笑。我答应过姐姐要照顾你的余生。”
“早些休息吧。我也要睡了……”
方可猛地跳起来,“你就躲吧,躲吧,我看你躲到何时!我再提醒你,我已经28岁了!”她冲了出去,重重把门摔上了。
陶唐关了灯,再次把自己陷入黑暗中。思考的时候,他喜欢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之所以坚拒方可,既有年龄的因素,也有性格的原因。如果时间倒推2o年,他可能不会这样。年轻人总是更在意外表,但时光会教会人,性格才是婚姻中最重要的因素。
方可和方兰的性格截然不同。前者外向而热烈,后者内向而含蓄。陶唐记得,自己年轻的时候,总把工作的情绪带回家里,因为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而冲方兰大叫大嚷,甚至摔东西。脾气过了,马上又自责后悔而向妻子道歉。他在单位伪装的成熟稳重,回家总不免露出马脚。方兰却从来没因此生过气,总是用她的沉稳冷静化解他的暴跳如雷。甚至对他说,假如这样会让你舒服些,就不要改了,我理解。
真正理解是在方兰走后,可是一切都晚了。如果是方可,绝对不会有方兰的涵养和柔情,带来的肯定是争吵了……另外,方可喜欢热闹,喜欢一切外在美的东西,这大概与她的职业有关系,陶唐看过方可的画作,色彩绚烂奔放,构图大胆而夸张。彰显出她内心的奔放热烈。方可是对他说过,她可以改,可以变得像姐姐一样。但他知道,漫说性情难改,即便改了,方兰也毁了,变得不再是她了。
爱是自由的,被爱也一样自由。陶唐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除了性格,年龄也是重要的因素,十五岁不是小差距,按照印玉桃的说法(当时她并非指方可而是讲她所带的学生),一代人的差距可不是十年二十年,是三五年!几乎每届学生都有很大的不同。十五年是几代?她所关注的,所喜欢的,所讨厌的,跟自己几无共同之处。这可不是小事。如果在一张屋檐下生活,会生多少矛盾?菩萨畏因,凡人畏果,陶唐自认自己总归是凡人,可没有那么多的耐性去哄自己年轻的夫人。他无数次审视过自己,实际上很自私,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总是愿意按照自己的节奏去安排,去进行。这个性格,怕是也难以改变。最后就是他严重怀疑的事情了,方可不是爱他,而是崇拜他。正是因为她小时候在自己家所住的日子太久了,她弄混了爱与钦慕的区别。夫妻间最美好最合理的关系是平等,失去平等,必然埋下隐患。
怎么说服她呢?没错,她28岁了,应该谈婚论嫁了。但在燕京,这个年龄其实不算什么。她完全可以找到合适的爱情,幸福的归宿。
父母赞成也是自私,岳母赞成是出于对小荷的关爱以及对自己的同情,其实也是自私。方可的父母赞成是出于无奈——方可自小就是任性的孩子。他们都没有真正站在方可的立场上考虑,唯有自己是替她想的。再过二十年,自己已经垂垂老矣,但方可仍精力充沛,充满活力。这样的婚姻会幸福吗?他严重怀疑。很多年前读中国哲学史,很讥笑杨朱一派“拨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的极端自私自利,跟主张“摩顶放踵以利天下”的墨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后来现,杨朱哲学所主张的极端自私自利,其实不尽然。不让别人占便宜的另一面就是不沾别人的便宜。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主张当然不可取,也做不到。但自私未必就伤害别人,兼爱也未必就惠及大众。在感情问题上尤为如此。
我也没做错什么。不是吗?我不能强加于别人,但别人也无权强加于我……
……
听见激烈的敲门声,叶媚从三楼楼梯对着面的值班室冲出来,看见一个高个子美女正在敲打陶唐的房门,“喂,你谁啊?人不在!”叶媚叫喊道。
穿着陶唐衬衣和运动短裤的方可盯着叶媚,“你又是谁?”
“我是服务员!你怎么跑进来的?啊?”
是对他说过,她可以改,可以变得像姐姐一样。但他知道,漫说性情难改,即便改了,方兰也毁了,变得不再是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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