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 明月相思局(全文终)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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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间周均似乎看出异样来,不止一次来寻她。问她何必如此?

  这些年来,如果有件事让她觉得惊诧,那便是周均始终未娶妻,周伯母简直愁白了,周均已经二十有六了。若是成亲早些。恐怕孩子都能上学堂了,可是他依旧未娶妻。

  如果是三年前,她确是懵懂不知,可是三年后的今日,她如何不知?

  原来当初母亲那句问话并非戏言,周均……周均啊。

  说不上在心中周均是什么,以前是兄长的,现在……这世上,周均最是知道她的苦,周均最是懂她。周均也最是……心疼她。

  可终究,那个叫叶绯的男人浸了她的心,浸的太久太久,久到便是哪天他们当真不能继续走下去,她也不能再让心中驻进另一个人。

  变故生在她二十岁那一样,他们成亲四年多了,这四年时间里,足够让她从他身上挑出千百个优点,自然也足够她爱上他。他精明,他内敛。他孤傲,他清高,他同时又是平易近人的。

  他们现在像朋友。偶尔也会说说话。他们的距离永远隔着一臂。

  近一年时间,邺城诸事皆交由他手。父亲倒也未曾说什么。只说既然她无心,交给叶绯也是一样的。叶绯当时神情震惊,似乎不相信自己那向来高傲的父亲会这般看重中。

  她想,自己能给他的,便是这份来自百姓的赞誉了。

  她想,她的父母并非世俗之人。他即是可用之才,将邺城交于他手也是应该。而她,其实乐得清闲。

  虽然安慰着自己,可终究,心中是失落的。连父亲都肯定了他,可见他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他唯一不好的,也许便是不爱她吧。

  而让一切改变的那日,与以往也没什么不同。他出门议事,她在后园无聊的折花……

  然后婆子来报,是门外有个姑娘,扬言是叶绯的亲人。亲人?姑娘?这几年来,叶家从未派人过来,如今……她突然觉得遍体生寒。

  她的预感向来不错,当夜,他推门而入,表情是前所未有的……忐忑。

  随后他告诉她,那姑娘实是自幼服侍他长大的。便是连名字,都唤了‘红衣’。

  叶绯,红衣。她想自己知道了一切真相。

  而那时,正是父亲将归之时,父亲这次归来,将会交出城主之位?

  她以为,她这几年来无所做为,简直便对不起父亲曾经的教诲,父亲该是对她失望透顶的。这城主之位,父亲或许便会直接传给他。毕竟他在邺城的名望如日中天。她告诉他,再等几日,等父亲走后,怎么安排,由他。

  他点头。

  随后的几日,果然不见那个叫红衣的姑娘。

  只是父亲最终依旧把城主之位交于她手。父亲将城主印鉴交至她手之时。含笑道……他的女儿,本事如何,他会不知。叶绯固然是个能人,只是他的女儿若施为起来,定不会输叶绯一分。

  那时,叶绯的脸色十分苍白。他也许从来不知道,这个他不得不娶的姑娘其实是个自幼被当成继续人教养的。

  他会的,她皆通,不过是不想看他整日颓废罢了。

  她笑笑,扑进父亲怀里。

  父亲再次携了母亲远离,这次他们要前往温柔的南境,据说那里山青水秀,母亲身子这几年越的不好了,父亲已决定带母亲定居南境。

  父亲离开后,她开始接掌邺城大小诸事,叶绯始终沉默着。

  她曾说过,红衣任其处置。

  她以为他会将红衣收进内院,毕竟这红衣姑娘年岁不小了……她便让自己睁只眼睛闭只眼睛。最终他只让红衣进府做了丫头,这倒让她惊诧。不过她想,也许是掩人耳目吧。

  自此后,她经常看到红衣。

  那是个温柔的姑娘,也只是温柔罢了。像世上所有的姑娘,因着出身低微,不管是待人处世都透着几分怯意,也许便是这怯意才惹人怜吧。

  她出身好,自幼便娇养着,身上实在没什么怯意。

  见到她。红衣总是未语先低头,她不在意的从她身边走过。其实,她不恨她。

  在她看来,是她没本事。成亲五年都没能走进叶绯的心。所以便是没有红衣,他们依旧做不成真正的夫妻……

  她请来了周均……

  周均离开时,脸色铁青,她笑笑,心道自己真是个没心没肺的。翌日。她下了身为城主唯一一个命令。

  那便是,将一切诸事依旧交由叶绯。当时叶绯的脸色十分奇怪,似是惊,似是疑。她笑笑,其实喜欢一个人,真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可是爱一个人,却是件苦差事。

  她深知其苦,可她不想再自苦了。

  既然得不到他的人,他的心。让他记得她也是好的。

  她想,这辈子,他都不会忘记她,哪怕他有了红衣,青衣,白衣……

  离开的那日,邺城起了风。大风并未影响她的马车,她选了最好的马,而时机也选的堪堪好。他去视察水路了,三日后才归。

  她一路直奔南境。她的去处没向任何人透露,她不知道自己是希望有人来寻,还是怕没人来寻她。让她没想到的是,半个月后。有人追上了她。望着那人一脸风霜之色,她想,自己真是个坏姑娘。

  均哥哥……

  她轻唤,他笑着点头,唤她月儿,就像小时候那样。

  他们相伴前往南境。见到父母后。她将数年来真相如实道来……父亲握紧了拳,若非母亲拦下,立时便要提刀去砍叶绯。母亲摸着她的头,说她终于长大了。

  终于知道了取舍的真谛。

  取,固然容易,伸手便可得。最最珍贵的是舍。

  叶绯很好,会把邺城治理的很好。而他们一家三口能团聚,也是好的。

  至于将来如何?眼下他们幸福便好……

  而周均并未回邺城,而是固执的留在了南境。南境阿善族长正好缺个得力之人,便将周均‘抢’到了身边。

  日子这般平淡如水的过着,她试着不去想邺城,想叶绯,想红衣。想他们现在也许已经有了小叶绯……

  这样又过了两年,她已二十有二。父亲终是气不过,下令她和叶绯和离。而年底之前,她若还没人‘要’便嫁给周均。

  这次母亲生了气也没能扭转父亲的决心。

  周均找到她,承诺道,会一辈子对她好,只对她一个人好。

  她相信周均的话,她们认识了二十年。二十年啊,如果一个人二十年了,还能对她不离不弃,她想不出拒绝的理由。

  母亲说的对,女人终究要寻个怜惜她,照顾她的人。而周均,是个会怜惜她,照顾她,视她如珠似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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