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金狼冒险团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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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鬼剑士四个分支,哪个适合?

  “这个适合你。”

  雷蒙想了想,将短剑递给依莎贝拉,

  依莎贝拉摇了摇头,显然她不喜欢短剑。

  “瞧不起短剑么?”

  刷刷

  雷蒙随手打出两道剑气。

  “短剑的伤害虽然不如巨剑,不过使用短剑,可以大幅减少剑技释放时间,比如使用巨剑,你一次只可以释放出一道剑气,但使用短剑,却可以一次释放出两道,并且短剑的收招度,也比巨剑要快得多。”

  “还有就是,短剑更适合魔攻剑技。”

  依莎贝拉问道:“什么是魔攻剑技?”

  “剑士的剑技,不管如何变化,都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物理剑技,凭力量催动的剑技,这种剑技会随着使用者的力量增强而变强,另一种是魔攻剑技,这是一种目前阿拉德大6还没有流行开的剑技,放弃了力量,以剑释放魔法剑技,和魔法师一样,魔力越高,剑技威力越大。”

  “你虽然没有魔力,但你拥有比魔力更强的时空之力,所以,你完全可以走魔攻路线。”

  依莎贝拉接过短剑。

  “先从基础剑技开始练习吧。”

  雷蒙从最简单的上挑开始教起。

  注:女鬼剑士的大多数剑技名称虽然和男鬼剑士不同,不过作用几乎一样,比如上挑和浮空击,原理上讲根本没有任何区别,所以为了大家能够不费脑子的,我就不采用两个不同的名称了。

  依莎贝拉学习的很认真,仅仅一个晚上,就掌握了剑士职业所有基础剑技。

  当然,掌握并不代表精通,想要精通,只能通过长时间大量的练习。

  次日霍利的商队离开了拉格拉山,雷蒙和依莎贝拉没有同行,雷蒙的目的地是青铜城市尼塔城,和霍利商队前进的路线不一样。

  雷蒙在拉格拉山小镇花费一百枚金币,搭上了一支前往尼塔城的商队,护送这支商队的冒险团,是三级冒险团红色流星。

  混进商队,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毕竟不管是雷蒙还是依莎贝拉,都太引人注目了。

  如今雷蒙在德洛斯帝国的悬赏金额,已经高达三千万金币,是德洛斯帝国公开承认的头号敌人。

  随着沿途城镇的增多,雷蒙也为自己做了一点小小的伪装,利用炼金术材料,稍稍改变了一下容貌。

  依莎贝拉每日勤练剑技不止,她的进步是神的,比当初雷蒙初到阿拉德时还要快,只是短短几天时间,就从见习剑士,晋升为初阶剑士。

  “今天我要教你中阶剑技,地裂波动剑,这是一招魔法剑技,虽然威力不算太强,但却是魔法剑技的入门招式。”

  雷蒙演练了一次地裂波动剑,依莎贝拉照着使用,动作,姿式,一模一样,只是没有出裂波。

  依莎贝拉狠了,整整一个晚上没睡,不停的演练地裂波动剑。

  第二天早上,当雷蒙看到她时,她已经能够释放出寸许长的青色裂波了。

  雷蒙赞许的点了点头:“很好,非常不错。”

 &e蒙和依莎贝拉没有同行,雷蒙的目的地是青铜城市尼塔城,和霍利商队前进的路线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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