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庄周梦蝶第2/3段
“大象”这部电影是由西洋镜影业和格斯-范-桑特(gus-Van-sant)合作拍摄的作品,虽然仅仅投资三百万美元,但电影却是根据1999年震惊世界的美国科伦拜恩中学校园枪击案来拍摄制作的。这部电影兰斯十分重视,他希望能够把这部作品送到圣丹斯电影节去,然后再看看能否出现在戛纳或者威尼斯的国际电影节舞台之上,让西洋镜影业的事业更上一层楼。
出于对瑞恩的信任,兰斯在匆忙之间,只是简单翻阅了一下合同,粗略确认了是“大象”的合同之后,就签字了,然后紧接着离开了洛杉矶。可是等他从纽约回来时,却被罗杰告知,他不再是西洋镜影业的合伙人了,他自愿放弃了所有股份。
现在,兰斯才明白过来,他所签署的那份合同,前半部分的确是“大象”的合同,但后半部分却是他主动放弃西洋镜影业股份的合同,他亲笔签下了自己的判决书,从此,他一无所有,六年来的打拼一夜之间就化为乌有。
其实,事情早就有了迹象,不是吗?
自1996年创建西洋镜影业以来,他们从行起家,将“猜火车”、“两杆大烟枪”、“越寂静”、“中央车站”等出色的海外佳作带到了北美市场;到开始涉足制作领域,推出了“夺金三王”、“爱情是狗娘”、“死囚之舞”等作品,其中还包括了和华纳兄弟联手制作的“十一罗汉”。
西洋镜影业不仅在好莱坞的二线电影公司站稳了脚跟,而且还闯下了不小的名号。可是伴随着公司的展越来越好、越来越快,他们的分歧也越来越多。
瑞恩比较保守,希望遵循着成功的道路继续前行,对于制作领域的涉足始终小心翼翼;但兰斯却更倾向于冒险,希望能够在制作领域大展拳脚,因为他清楚地知道,仅仅立足于行是没有办法更上一层楼的,想要让公司提升一个档次,独立制作才是出路!而他们对于欧洲和北美市场的深入了解,更是可以成为他们在制作领域的优势!
1998年,兰斯成功地拿下了“哈利-波特”原著的改编版权,希望由公司承担制作,他坚信这套将会在电影市场取得巨大成功,成为西洋镜影业更近一步的展契机;但瑞恩却认为兰斯太过冒险、太过激进,他们对于电影制作没有任何经验,应该放慢脚步——比如说和大型制片公司合作。
当时瑞恩成功地说服了公司的另外两位合伙人,塔克-图雷(Tucker-Too1ey)和杰森-伯克利(Jason-Burk1e),孤立无援的兰斯最终被说服了,点头同意了和华纳兄弟合作改编制作“哈利-波特”系列电影。
但是代表西洋镜影业进行谈判的瑞恩和塔克,却被巴里-梅耶说服,直接一口价将“哈利-波特”的改编版权卖给了华纳兄弟,当场就签署了合约,甚至没有给兰斯挽回的余地。这一个选择彻底引爆了兰斯的怒火,四个人之间产生了第一次不可调和的矛盾。
这是第一个信号。
不久之前,兰斯得知迪斯尼有意开拍海盗电影——“加勒比海盗”,分歧再次爆。
兰斯认为这不仅是一个和迪斯尼合作的良机,而且是一个绝佳的挑战;但瑞恩、塔克和杰森都认为这实在太冒险了,一来海盗电影已经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在类型电影五花八门的当下,制作海盗电影无异于自杀;二来独立肩负一亿五千万美元级别的大制作,这一切都带来太多压力和风险,这是渐入佳境的西洋镜影业所不需要也不能够承担的。
思想观念的巨大差异导致了四个人之间生了数次争吵。
分歧一时间僵持不下,兰斯原本以为,他们最终还是会通过讨论达成协议,终究有一方能够说服另一方。可现在看来,他不仅仅是天真,甚至可以说是愚蠢,世界已经物是而且还闯下了不小的名号。可是伴随着公司的展越来越好、越来越快,他们的分歧也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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