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路遇劫匪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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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事如棋,即使能够步步占得先机,也未必能够步步洞察未来。??八一中??文网??w?ww?1??wc?o?m

  “蝶谷医仙”胡青牛死了,在江风还没有离开长安府地界的时候,他的死讯便已经传来。

  只要有钱,一个并非什么惊天隐秘的消息总会有人愿意给你提供,更何况是悦来客栈这样的专业机构。

  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江风的脸色忽然之间变得很难看。那是一种仿佛变质了的牛奶一般的色泽,阴沉又透漏着惨白。

  虽然没有什么懂行的江湖人敢在悦来客栈闹事,但江风的脸色却使得那提供消息的伙计不由的感到一股寒意自足底涌出,直冲天灵。

  “好,很好,金花婆婆,紫衫龙王,黛喜丝,下次见面,就是你的死期!”

  胡青牛一死,江风绝不肯为了一个无意义的复仇奔波千里,当下江风立时调转方向,往灵州行去。

  陕州往西出灵州,必走汉中。

  汉中位于陕州西南,汉江上游,北倚秦岭、南屏巴山,地势南北高,中间低,中部是汉中盆地。地势易守难攻,又物产丰富,向来是蜀州和灵州通往关中的一大要塞。

  而作为这样一个边塞交集的险要之地,来往的客商和旅人也成就了这里的繁荣。

  因为地势险要,这里不需要高大的城墙,但宽大的城门却无疑在诉说着这里的繁华与人流。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山的地方,就有山贼。

  对于绝大多数的山贼来说,似江风这般细皮嫩肉,一袭纯白镶银锦衣,腰带长剑,稚气尚未完全褪去的男子,实在是一只大大的肥羊。

  远远见到了汉中那高大的城门之后,小道上的江风却忽然停下了脚步。

  小道的两旁尽是树林,年复一年落下的枯枝养活了无数无家可归的孤寡和以此为生的樵夫。当头的烈日散出“嗡嗡”的光线,透过茂密的叶片,一丝丝照耀到江风的身前身后。

  “站住!”

  转眼的功夫,两个个子不大的山贼忽然自前方的一株大树背后窜出。二人一个手里拿了一柄杀猪匠常用的剔骨刀,另一个则是拿了一柄长长的锄头。

  说是山贼,其实,也不过是两个年纪看起来比江风还要小的孩子罢了!

  拿着锄头的那个孩子长得较为高瘦,看起来年纪虽小,一双眼睛却是明亮而澄澈。

  至于另外拿刀的那个孩子则是身材微微有些偏矮,略带黝黑的脸庞之上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在江风的袖口与腰囊之间转来转去,显然是在打量江风这头“肥羊”身上到底有多少油水。

  江风此时笑呵呵的看着有些紧张的二人,开口笑着说道:“二位年纪轻轻,就能过纵横汉中,想必定然不是无名之辈,报个名号可好?”

  “我叫小虎,他叫……”

  那拿锄头的孩子话还没有说完,那拿刀的孩子便一个跃步上前,一只手猛的按了上去,堵住他的嘴厉声喝道:“你傻啊!他这是套你的话呢,万一给他知道我们的名字,又报了官,那可不得了!”

  这一下,那小虎好像瞬间明白了过来,一脸懊悔,谨慎和愤怒的盯着江风,色厉内荏的喝道:“好小子,居然敢套我话,快点把钱交出来,否则的话,我们可要打你了!”

  “费什么话,先动手再说!”

  言罢,那孩子拿着剔骨刀斜地里猛的一刀扎来。他虽然不通武艺,但看得出,挥刀一类的动作还是练过些光景。这一刀虽然谈不上精妙,但至少却也是虎虎生风,毫不拖泥带水。

  “啊!”

  那是小虎出的一声惊叫。

  他本是一个寻常的乡间少年,生计所迫,方才与自己最好的朋友做了这打杠子的勾当。本以为遇见的是一只大好的肥羊,却不知,这不过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此时的江风右手伸出,高举向上,食指和中指之间夹着一柄冒着寒意的剔骨刀。他的脸上依旧是平淡的微笑,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则是对面那个孩子,他的脸上已充满了血液膨胀的色泽,显然,他已使不出更多的半分气力。

  此时的江风右手一扭,两根手指顺势一扳,只听“噗”的一声,那剔骨刀竟给江风扳下来了半寸长的一截下来。

  剧烈的反震之力瞬间将那孩童弹飞,他一连退了三步,这才脚下一个不稳,狠狠的摔坐在地上。手中的剔骨刀,自然也不知到了什么地方去了。

 &em   言罢,那孩子拿着剔骨刀斜地里猛的一刀扎来。他虽然不通武艺,但看得出,挥刀一类的动作还是练过些光景。这一刀虽然谈不上精妙,但至少却也是虎虎生风,毫不拖泥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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