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进攻乏力第2/3段
不是说华夏空军的J-2oa比F-22a更好,而是华夏空军拥有系统的优势,拥有很多扶桑空中自卫队梦寐以求,却始终没能获得的作战飞机。这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电子攻击机。
早在多年前,扶桑空中自卫队就提出从花旗购买ea-18g,还得到了内阁支持,甚至说服了国会的议员。可惜的是,在扶桑当局向花旗提出购买意愿之后,却被花旗一口回绝。理由是,ea-18g这类电子攻击机是典型的进攻武器,对于专职防守的扶桑空中自卫队来说根本不需要。
道理没有错,可是现代战争靠一味的防守就能取胜吗?
当然,扶桑空中自卫队缺少的不止是电子攻击机。
在c-2实现了量产之后,扶桑空中自卫队以其为平台,改造了大型电子战机。只是,受到搭载设备限制,这些大型电子战机是徒有其表。原因很简单,电子战机的关键并不是空中平台,而是搭载的电子设备。因为无法获得具有进攻性质的电子战设备,所以这几架大型电子战机的作战能力极为有限。
很明显,扶桑空中自卫队缺少的就是进攻能力。
这一点,在战斗机上也有体现。
与花旗、以及其他众多国家不一样,扶桑购买的F-35a是空优型,即以制空为主,打击能力很有限。虽然机体等设备没有太大区别,但是通过对电子设备与火控系统的限制,使得这些F-35a无法使用Jdam之类的进攻弹药。直到采购F-22a的事情确定下来,加上东海局势持续恶化,花旗才给扶桑松绑,对扶桑采购的F-35a进行系统升级,使其获得了携带打击弹药的能力。问题是,之前的训练课题主要就是空战,所以很多F-35a的飞行员没能及时完成打击训练。
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是花旗对扶桑的限制。
在签署了F-22a的采购合同之后,山野和夫就提出,希望能够采购、或者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一批多用途战斗机,替换即将到达使用寿命的F-2。当然,真实目的是要增强空中自卫队的打击能力。虽然扶桑当局进行了公开招标,包括高卢的“阵风”m3在内,数种战斗机参与竞标,但是扶桑的采购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花旗的F-15e,准确的说是F-15e的深度改进型。在私下的谈判中,扶桑甚至提出可以购买二手的F-15e,然后进行延寿改进,条件是要对一批扶桑空中自卫队的F-15J进行类似改进。这么做,其实就是为了尽快获得一批多用途战斗机。只可惜,花旗再次拒绝了扶桑的要求,以F-15e的生产线已经关闭为由,让扶桑另想他法。因为高卢的报价高得离谱,欧洲联合研制的eF2ooo又无法达到扶桑的要求,至于伊万国的su-35根本就不是多用途战斗机,而且扶桑不会购买夙敌的战斗机,所以此事就没了下文。
如果有像ea-18g这样的电子攻击机,以及充足的多用途战斗机,局面绝不会是现在的样子。
华夏空军能够掌握主动权,占据优势地位,靠的就是建立在电子攻击机、多用途战斗机之上的系统作战能力。
当然,说得直接一点,华夏空军一直在努力增强进攻力量。
空军不是6军,空军是为进攻而生。
如果说三十年前的华夏空军还是一支纯粹的防空力量,那么在迅猛展三十年后,华夏空军已经是当今最强大的空中进攻力量之一。这一点,在华夏空军的装备体系上表现得非常突出。
要知道,华夏空军今些年来装备的战斗机,大部分都是多用途战斗机,纯粹的制空战斗机几乎没有。即便是以制空为主的J-2oa,也是多用途战斗机,只是因为数量有限,所以主要用于制空作战。只要有需要,J-2oa随时能够挂上精确制导弹药,担负起踢开对手防空大门的重任。至于装备数量众多的J-11系列战斗机,从J-11B开始就是多用途战斗机,有很强的打击能力。即便是J-1o系列战斗机,从J-1oB开始也增强了打击能力。此外,华夏空军还拥有数量众多的专用攻击机,比能够采购、或者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一批多用途战斗机,替换即将到达使用寿命的F-2。当然,真实目的是要增强空中自卫队的打击能力。虽然扶桑当局进行了公开招标,包括高卢的“阵风”m3在内,数种战斗机参与竞标,但是扶桑的采购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花旗的F-15e,准确的说是F-15e的深度改进型。在私下的谈判中,扶桑甚至提出可以购买二手的F-15e,然后进行延寿改进,条件是要对一批扶桑空中自卫队的F-15J进行类似改进。这么做,其实就是为了尽快获得一批多用途战斗机。只可惜,花旗再次拒绝了扶桑的要求,以F-15e的生产线已经关闭为由,让扶桑另想他法。因为高卢的报价高得离谱,欧洲联合研制的eF2ooo又无法达到扶桑的要求,至于伊万国的su-35根本就不是多用途战斗机,而且扶桑不会购买夙敌的战斗机,所以此事就没了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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