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百九十三 紫禁之巅,将进酒的青莲剑仙?第2/3段
决战一触即发。
公孙长青手中青莲挽出一朵剑花,流星逐月刺向李扶摇的下肋。
李扶摇手中的纯净苍穹单纯的斜挡,然后反手一剑倒撩——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实用的搏击术,毫无套路而言,更没有花哨的剑花。
真正高手的对决,不是靠花哨的姿势,而是靠实用性。
速度、反应缺一不可。
李扶摇恰好就是其中的好人,杀人,他最在长!
所以根本没给公孙长青更多的机会,一剑倒料之后,就要使出时间停滞的金手指。
但公孙长青早就料到李扶摇会有如此反应,手中青莲被荡开,按说应该回身撤剑躲避,但公孙长青却嘿了一声,不退反进。
手中青莲已然失手,左手上倏然一道寒光闪耀!
一柄短剑,于不可能中,悄无声息的递到了李扶摇咽喉之处。
这才是杀招!
青莲佯攻,真正的杀招是手中这柄短剑。
世人皆知我有长剑青莲。
却不知我有短剑藏鞘于怀。
如果李扶摇没有时间停滞的金手指,此刻他已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但这柄短剑光寒炸起时,所有的一切都静止了。
时间停滞!
只有三秒,但足够自己一剑杀了公孙长青,毕竟他现在没有动,那就说明他不是穿越者没有金手指。
纯净苍穹快若闪电的划出一道寒光,劈向公孙长青的脖子。
但就在即将劈中之前,鬼使神差中,李扶摇看了一眼那把短剑,然后在剑身上看见了一个异常熟悉的词,也是后世读书人无人不知的词。
将进酒!
这把短剑名字叫将进酒?
将进酒?
李扶摇心中如电划过。
猛然想起了一些事。
盛唐有一人,斗酒诗三百,曾作侠客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佛衣去,深藏功与名。
这个人,被人称之为酒仙。
又被称之为剑仙。
他狂傲不羁,曾让高力士脱鞋,曾让贵妃研墨,写过一篇作品,名字就叫《将进酒》,他自号青莲。
他是中华文明中最为璀璨的一颗明珠。
他是李白!
而且他的身份在后世也众说纷纭,有人说他是前朝太子李建成后裔,否则怎么可能让高力士脱鞋让贵妃研墨,唐玄宗不活剥了他!
然而公孙长青的两把剑,一把青莲,一把将进酒!
这……
李扶摇想到了很多,想到了李白,想到了公孙大娘,想到了李白是李建成后裔的这个说法。
又想起公孙长青和李建成的关系。
心中如闪电划过。
难道……
思念及此,哪还对公孙长青下得了杀手。
&ems 李扶摇心中如电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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