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五章 主人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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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人有狐苏这样的脸,想出名难道不是最简单不过的事?

  李风打量了狐苏一眼,还是觉得他着实漂亮得让人心惊胆战,仔细想想,他觉得出名这样的要求,和狐苏先生违和,可能更多是因为他长了一张仙气十足的脸。

  但实际上,这是个年轻人,才二十多岁,能力再强大,他也只是个年轻人。

  这个年纪的孩子想出名,那不是顺理成章的事?

  ……

  这几日天上总下雨,明明天气预报说是大晴,结果转眼就阴云密布,一场雨水袭来。

  方若华走进学校外步行街的书吧,在一楼的软沙发上坐下,这里算是她们宿舍的小据点,想读书的时候就会来,和图书馆比,各有各的优点。

  服务生端上来一壶茶水,又给摆放好几盘小点心。

  方若华同宿舍里两个同学齐齐抬头,一人分一块塞嘴里吃,

  她们两位一个叫范小舟,一个叫刘静,算是方若华,应该说是原身比较相熟的朋友,两个人都准备考研,对于大四一切活动敷衍了事,拼命复习中。

  范小舟刷题刷得欲仙欲死,无数次起了念头,想放弃找工作,写一会儿,就小声咕哝哀嚎,刘静从一开始还劝,现在淡定地由着她叫唤,全然不当一回事。

  “哎,若华那是你弟吧?”

  范小舟嘴里塞满了点心,说话含含糊糊的。

  方若华顺着她的指点看过去,就看到一个穿着四中校服的初中生,正低着头立在巷子里的垃圾桶边上,身前围着六个男人。

  这些人有的把头发挑染的五颜六色,有的干脆是光头,一看就流里流气,不像好人。

  方若华从脑海深处调阅了下,记得这个初中生好像叫郑波,还是郑博来着?是她母亲再婚后的继子,论理,也勉强能算她弟弟。

  原主和这孩子不是很熟悉,逢年过节见一见面,说个话,问个好,通常情况下大人们寒暄,他们都是各自找个角落蹲下来玩自己的。

  方若华喝了口茶,把最后一口点心咽下去,抽出餐巾纸擦了擦嘴角,这才起身出门朝着那几个小混混走过去。

  郑卜对被敲诈这个活,已经很熟练了。

  不等为首的那小混混抽刀子吓唬人,他就从口袋里掏出钱包,伸手递了出去。

  为首的一个红毛还愣了一下,眯了眯眼:“你这小子有点意思。”

  他面上露出一点轻蔑讥诮的笑,伸手掐住郑卜的脸看了看,脸上骤然凶悍:“手表。”

  郑卜又摘手表。

  红毛把手表接过,拿到嘴边上吹了吹,扔给后面的同伴,他本来都想走了,结果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又停住脚步:“脖子上有什么?”

  郑卜一愣,本能地伸手捂住自己的校服领口,向后缩了缩,死死咬住嘴唇一句话也不说。

  红毛嗤笑,猛地走上去一把拽住他的衣服,拎起来粗暴地扯了一把,红色的线条扯出,垂下来一个小玉坠,并不大,小巧玲珑的,是个憨态可掬小婴儿,胖娃娃,雕工极好,哪怕很小也显得价值不菲。

  “好东西啊!”

  红毛伸手去抓。

  郑卜猛地低下头使劲咬住他的手,红毛登时吓了一跳,疼得脸上都扭曲,显然没想到刚才那么怂的家伙,竟然还敢反抗,抬膝重重地顶向郑卜的肚子。

  只一下,郑卜就趴在地上连连呕吐,可即便如此,他也抱着自己的玉坠不肯撒手。

  红毛大气,抬起脚冲着他脑袋踢过去,只是一出脚,就觉得脖子上有一股凉风吹过,刺痛的厉害,他心里一咯噔,脑子还没想,身体就仿佛遇到什么毒蛇猛兽,害怕的瑟缩了下,露出一点怯意。

  “什么人?”<还劝,现在淡定地由着她叫唤,全然不当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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