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重生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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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中国的哪里?”

  “F市啊!”

  F市!他听说过,中国东北的一座城市,只是,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又为什么会变成这副模样。

  他忍不住揉了揉越来越痛的脑仁,喃喃说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轰!

  猛然间,他的脑袋里仿佛有一颗炸弹突然炸开了似的,一段段的画面在他脑中浮现出来,信息量之大,让他忍不住蹲下身形,双手抱住脑袋,低声的呜呜哽咽。

  这些闪现出来的画面,与他完全无关,确切的说,是一个陌生少年人的短暂记忆。

  少年的名字叫吴尽欢,中国F市人,今年十七岁,就读于F市的第十一中学。

  吴尽欢的父亲吴明,是一名军人,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公殉职了,可以说他对父亲的记忆很少,在他的记忆里,大多都是他的母亲。

  可能自小没有父亲的关系,他的母亲对他格外宠爱,宁可一天做两份工,也要让他每天都能吃上大鱼大肉。

  吴尽欢之所以会这么肥胖,与他母亲的娇惯也是有直接关系的。

  虽说有一位烈士的父亲,但吴尽欢并没有继承他父亲的优点,初中的时候就开始不愿意上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逃课成了常态。

  初中毕业后,托关系好不容易才上了高中,之后愈加变本加厉,常常两三天不去学校,终日和校外的小混混鬼混。

  这次他之所以昏倒在小胡同里,是昨晚参与两拨小混混的斗殴,结果挨了一记闷棍,被人给直接打晕了。

  可笑的是,他在小胡同里由足足昏迷了一个晚上,直至天亮,他的那些所谓的哥们、兄弟们,竟然无一人来找他,更无人把受伤的他送到医院。

  结果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吴尽欢已经不再是吴尽欢,而变成了他。

  “小伙子,你……你没事吧?”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传来关切的问话声让他惊醒过来。

  他慢慢把抱住脑袋的双手放下,迷离的双眸看向站在自己身边的清洁工阿姨。

  他现在很清醒,但他的眼睛却偏偏给人一种似醉非醉的迷离感。

  看着他水汪汪、雾蒙蒙的眼睛,即便已经上了年岁的清洁工阿姨都有片刻的失神,她结结巴巴地说道:“小伙子,你的头受伤了吧,出了好多的血……”

  只是一记闷棍而已,若换成以前的他,他恐怕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可吴尽欢却因为这记闷棍,魂飞魄散,而他,则重生进了他的身体里。

  他不是普通人,常年行走在生死边缘,早已让他练就了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能保持冷静的本事。

  虽说借尸还魂这种事很诡异,诡异到匪夷所思,但既然真真切切生在自己的身上,他也没有太排斥,只是搞不明白这等诡异之事怎么会生在自己身上。

  但无论事情展到哪一步,都不会比死亡更差了。

  作为已经死过一次的人,只要能活着,只要还能喘气,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

  如果死亡的结局,是新的开始,那么自己的死亡,倒真的是赚到了。

  他缓缓站起身形,对清洁工阿姨笑了笑,说道:“我没事,只是摔了一下,脑袋磕了个小口而已。”

  “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吧,脑袋受伤可不是小事啊!”清洁工阿姨好心地叮嘱道。

  “嗯。”杰森,不,他现在已经不再是杰森,他拥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全新的身份,吴尽欢,第十一中学即将升高三的学生。

  突然之间,他有种想仰天长笑的冲动,洪门的人再怎么神通广大,再怎么手眼通天,也不可能算到,自己死后,竟然会重生在一个少年人身上。

  他拍了拍自己的头顶,说道:“刚才有些昏,现在好多了,阿姨不用替我担心。”

  清洁工阿姨又仔细看了看他,确认他没有大碍,便推着装满清洁工具的小车走开了。

  目送她走远,吴尽欢退回到广告牌近前,看着映在里面短粗胖的身影,他微微眯缝起眼睛,说道:“吴尽欢,以后,你的人生,由我来帮你完成!”

  过了片刻,他慢慢凑近广告牌的玻璃面,近距离的观察自己的眼睛。

  睫毛长,眼睛细,眼角微微上弯,形状看上去像桃花的花瓣,眼黑多,眼白少,黑白并不分明,水汪汪、雾蒙蒙,给人一种似醉非醉、似醒非醒的迷离感。

  现在他总算明白刚才清洁工为何会瞅着自己的眼睛愣神了,即便是他,在对着镜子看自己眼睛的时候,也会看有些晃神。

  过了好半晌,他才缓缓吐出一句:“好一对桃花眼。”

  一个人,飞魄散,而他,则重生进了他的身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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